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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長華

鎖定
伍長華(1779年-1842年),字實生,號雲卿,江蘇上元縣(今南京市)人,回族。清朝大臣。 [2] 
伍長華於嘉慶十八年(1813年)中舉人。翌年,參加會試,聯捷廷試,中一甲進士第三名,授翰林院編修。後四校京闈,主浙江鄉試,督廣東學政。歷任廣西右江道、廣東、長蘆鹽運使、甘肅按察使等。在任期間,賑濟災民,興修水利、革新鹽務、銅政及漕運,興辦書院等,頗有政績。 [2] 
道光十八年(1838年),擢湖北巡撫,署湖廣總督,與林則徐等在湖北禁煙,查抄各地鴉片煙槍1754杆,煙土16768兩等,當眾“槌碎焚燒”,投入江心。後因得罪地方官紳而受到反訐,朝廷以辦理大冶縣令孔廣義“審訊不力”,伍長華被革職歸裏。 [2]  次年,因病逝世於金陵城三山街老宅。 [3] 
別    名
雲卿
實生、雲卿
愚泉
所處時代
清中後期 [1] 
民族族羣
回族 [1] 
出生地
江蘇南京 [1] 
出生日期
1779年
逝世日期
1841年
主要成就
清末禁煙活動 [1] 
本    名
伍長華

伍長華回族探花

清代嘉慶十九年(1814)甲戌會試榜登一甲三名的伍長華是一位南京回族人氏。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上第一位回族探花,清人福格在《聽雨叢談》上盛譽為“教門(舊時對伊斯蘭教稱謂)鼎甲之始”。不僅如此,在清代267年在外官中任過從一品總督大員所謂“封疆大臣”的回族人士計有兩位:一位是任過閩浙總督兩江總督馬新貽,另一位就是伍長華。

伍長華金陵世家

伍家是明清兩代金陵回族世家,先祖伍儒在明朝初年自中亞細亞撒馬爾罕移居南京。
伍長華自幼生活在一個伊斯蘭教和儒學並重的家庭裏,將儒家經典、四書五經和《古蘭經》、《聖訓》都看作是聖賢書籍。
長華的曾祖父伍遵亮是清朝康熙年間人,字致遠。《金陵通傳》謂“以替古春鑑藏稱”。他是金陵城內著名古董珠寶的鑑賞家和收藏家,同我國清代著名伊斯蘭教學者、大阿匐、《歸真要道》的漢譯者伍遵契是同宗叔伯兄弟。
長華的父親伍光瑜,歲貢生,候選縣學訓導,曾在長江岸邊(南京下關)設立生生堂,置備拯溺船,救助失水、投水者,地方縣誌上説“每歲活人無算”。著有《補園集》。

伍長華改革弊政

伍長華中試探花以後,任職翰林院編修三年,曾四校京闈,還主持過一次浙江鄉試,任過一屆廣東學政。道光二年以後,伍長華出任外官,先後歷任廣酋右江道、廣東、長蘆鹽運使、甘肅按察使和雲南布政使。他出任地區,或是邊陲難治之區,或是瘴病肆虐之域,每到任輒令僚屬將當地每日晴雨糧價抄錄匯呈,細心研究,常言人曰:“此民生休慼之本也。”在甘肅按察使任上,時值陝兵譁變包圍總督府,長華用計捕捉了兵變首領鄭曼年等。陝甘總督楊遇春主張盡殺兵變士兵,他力爭緩處,是役僅戮十三人,陝甘人士稱之德政。
清代鹽政和銅務是兩大批政,伍長華在雲南布政使任上,著有《雲南鋼法考》,着意革新。他親自巡查境內各礦,多次奏請免除銅廠民欠無着工本銀。當年雲南解至京城的運銅官船,按制須在漢口、江南更換船隻船丁,沿途地方官本有護船彈壓之責,然卻串同船主藉機勒索運員,甚至公然包庇匪徒,劫船盜銅。而押解運員亦常夾帶川省私鹽,沿途走私販賣,得利與地方官員剖分,彼此利害盤根錯節積重難返。伍長華在雲貴總督伊里布支持下,採納御史袁文祥建議,將運銅官船包由運員領銀自行辦船直放天津,嚴格規定沿途停靠地點、時間和抵京日期。這項改革對當時銅法鹽務是重大刷新,收效甚顯。

伍長華湖北禁煙

當然,伍長華一生最值得回顧的是鴉片戰爭前夕,他與林則徐共事的一段歷史。道光十八年(1838)伍長華升為湖北巡撫。四月奉旨,九月四日到楚,其時林則徐為湖廣總督,督府與撫院同在武昌辦公,而且林伍兩人又是舊交,昔日同在京師翰林院供職(林早伍一科中試留館),故而相處契密。雖然林伍在湖北共事只有三十餘天,因為這年十月林則徐即奉旨晉京陛見道光皇帝,但據《林則徐日記》記載,兩人在這短暫日子裏,往返接觸就有十六次之多,有時竟一日兩見,共同商討湖北大政及禁煙事宜。兩人曾共同會銜奏請朝廷緩免湖北各地受水旱被災地區田賦錢糧,又共同發佈禁煙告示。別切市民禁戒吸食(均見《林則徐集·奏稿》)。
道光十八年(1838)時任湖廣總督的林則徐奉詔北上晉京陛見道光皇帝陳述禁煙方略。嗣後林則徐改放兩廣總督,餘缺,道光皇帝諭旨“着令湖北巡撫伍長華署湖廣總督”。在此以前,湖北巡撫伍長華和當時還是湖廣總督的林則徐兩人聯合在湖北武昌行轅校場當眾焚燒查禁的鴉片一萬餘兩,“槌碎”煙槍三千餘杆,此舉震動朝廷,兩湖兵民山呼,父老稱謝。《林則徐日記》中有所記載,時間是道光十八年九月七日,比“虎門銷煙”整整早九個月。武昌禁煙為“虎門銷煙”總結了經驗。兩人還在校場檢閲兵丁,顯示了湖廣地區禁煙的力量和信心。
伍長華官場上沒有後台,沒有朋黨。他一直署(代理)湖廣總督而沒能轉正,這在晚清官場亦屬罕聞。不久,朝廷調周天爵湖廣總督,伍長華仍留任湖北巡撫。
林則徐離去以後,伍長華在武昌一如既往貫徹林則徐禁煙主張,封閉煙館,懲戒煙客,並對湖北鹽務、漕運作了一些革新,利用鹽捐興辦學校書院,修築漢陽臨江石堤。

伍長華革職回鄉

道光二十年鴉片戰爭爆發,當時湖廣總督周天爵因懲處大冶縣令孔廣義遭到反訐,朝廷交伍長華處理。伍長華非但沒有落井下石,反而力爭緩解。不久周天爵又因屬下非刑逼供而牽連獲罪,革職戍邊。伍長華雖與此案毫無關聯,卻以“審訊不力”革職。儘管不久混跡官場的周天爵便被起復任為清代視為“肥缺”的漕運總督,但在宦途上沒有背景的伍長華卻歸老家鄉,翌年(1841)便病逝在金陵中正街新宅,再也無法施展他報國的宏願。
後來,他的兒子伍承欽在《勵志》詩中感喟“功名出少壯,垂老徒傷悲;分明夷險判,焉可昧所之。” [1] 
參考資料
  • 1.    伍貽業.清末禁煙又一人——伍長華:《南京史志》出版社,1997年
  • 2.    高文德主編;盧勳,史金波,白濱等副主編.中國少數民族史大辭典.長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第796頁
  • 3.    生於金陵的清代禁煙名臣伍長華  .金陵晚報數字報[引用日期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