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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

鎖定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統計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
主    管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地    址
伊寧市斯大林街27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機構地址

伊寧市斯大林街27號 [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負責管理全州的統計工作和協調指導州直各部門統計業務,並完成全州轄區內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頒佈實施的統計法規、統計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全州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直屬縣(市)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
(二)執行國家、自治區統一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一指標體系、標準體系、統計調查方法體系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州直屬縣(市)相關專業的統計上報任務;審批和組織管理州直屬縣(市)、各部門及羣眾團體統計調查方案和項目。
(三)蒐集、整理塔城、阿勒泰地區及州直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州及直屬縣(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自治州黨委和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四)在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計業務接受自治區統計局領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重點調查和抽樣調查任務。
(五)編制自治州統計年鑑、領導幹部手冊及有關統計資料,定期發佈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縣以上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州統計數據網絡。
(七)積極推進統計制度方法改革,組織州直屬縣(市)、州直各部門統計業務技術教育、統計人員培訓及全州哈語統計人員上崗培訓教育,提高全州統計工作水平;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八)協助管理國家、自治區城調隊、農調隊、企調隊,組織完成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的城市、農村、社會經濟和企業調查任務。
(九)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處理日常工作;抓好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協調局機關各處室的關係;承擔信訪接待和黨務、政務信息的傳遞與反饋;負責對外橫向聯絡和交流工作;做好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落實;貫徹執行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及綜合治理、安全保衞等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局機關職工政治思想建設、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及直屬縣(市)統計事業費的管理、監督檢查、落實及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固定資產;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綜合核算統計處
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經濟、科技、社會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人口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户;對州直屬各縣市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彙總整理提供全州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協調與全州及州直屬各縣(市)和自治州各部門之間的統計業務關係。對直屬縣(市)綜合統計工作進行指導考核評比;抓好同全國三十個少數民族自治州之間的統計信息交流工作;對全州、州直屬縣市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監督、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向州黨委、州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協調全州各城市社會經濟調查的業務工作;對調查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
三工業交通統計處
貫徹並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工業、交通運輸、郵電通訊、能源、原材料、勞動工資、科技等統計調查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完成各項統計月、季、年度報表上報工作,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為黨政領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對州直屬各縣市的的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指導、考核、評比。
四貿易投資統計處
貫徹並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建築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對外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完成各項統計月、季、年度報表上報工作,並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工作,為黨政領導宏觀調控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對州直屬各縣市的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指導、考核、評比。
五農業畜牧統計處
貫徹、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農業、畜牧業統計報表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完成農業畜牧業統計月、年報表工作。蒐集整理林業、漁業、水利建設、農機現代化以及鄉鎮企業等方面的統計數據。完成國家農調總隊和自治區農調隊佈置的各項農村經濟調查和農村住户抽樣調查任務。對全州及州直屬縣市農牧業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評估和預測,為州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建議和諮詢服務。完善農村基層統計網絡建設,組織指導鄉鎮、場建立規範的統計制度和工作方法。並對農牧業統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比。
六政策法規處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並指導州直屬縣(市)完成人口、工業、投入產出、基本單位、農業和第三產業等大型普查和抽樣、專項調查任務。負責對普查員進行業務和計算機技術的培訓。完成對全州及直屬縣(市)各項普查資料數據的彙總、上報工作。並對調查資料進行分析和開發利用,為黨政領導及社會公眾提供決策建議和服務。負責組織全州及直屬縣(市)統計人員培訓教育;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州統計專業資格考核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州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統計登記與年審工作;組織管理自治州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立案和審批工作;承擔基本單位的統計與管理,建立名錄庫。負責組織州直屬縣(市)、霍爾果斯口岸的《統計法》及相關法律的宣傳貫徹執行和對統計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和通報。負責處理全州的統計執法爭議,組織實施行政複議工作。 [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統計局事業單位

(一)自治州統計局計算站
自治州統計局計算站屬事業單位,相當於副縣級。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落實全州統計信息自動化方案的監督、檢查、實施。承擔州本級及直屬縣(市)的大型普查的數據和快速抽樣調查數據的處理任務。承擔伊犁州統計局各專業統計月報、季報、年報的數據處理及程序研製;負責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維護。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州及直屬縣市統計部門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統一管理全州統計數據庫網絡。組織開展州本級及直屬縣(市)政府工作人員的計算機應用知識培訓工作。負責全州統計信息自動化網絡的運行和核心設備的管理,開發、維護和更新伊犁州統計信息網站。完成全州統計數據資料排版編印工作。
(二)自治州企業調查隊
自治州企業調查隊屬國家統計局直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相當於正縣級,全額預算單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