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伊斯蘭法庭

鎖定
伊斯蘭法庭,巴基斯坦伊斯蘭教義法律化的重要措施。
中文名
伊斯蘭法庭
性    質
措施
宗    教
伊斯蘭教
所屬國家
巴基斯坦
歷史沿革
1978年12月2日,齊亞·哈克宣佈在聯邦最高法院和四個省的高級法院中各成立一個宗教法庭,根據伊斯蘭教義制定和頒佈的法令、法規對犯人進行審訊和處罰。諸如,違反禁酒令者鞭笞80下,未婚通姦者當眾鞭笞100下,已婚通姦者當眾用石頭砸死,等。聯邦伊斯蘭法庭有8名穆斯林法官,首席法官由總統任命,4名法官由具有充任高等法院法官資格的法官擔任,另外3名由伊斯蘭教學者擔任。 [1] 
參考資料
  • 1.    黃心川主編.《南亞大辭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第4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