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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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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會議(伊斯蘭會議組織)起始於1970年3月,隸屬於伊斯蘭國家宣佈建立,1971年5月正式成立,《伊斯蘭會議憲章》的擁有者。
中文名
伊斯蘭會議
成立時間
1971年5月
伊斯蘭會議,由伊斯蘭國家於1970年3月宣佈建立。1971年5月正式成立了伊斯蘭國家組織。根據《伊斯蘭會議憲章》之規定,伊斯蘭會議的宗旨是: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團結;鞏固成員國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科學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反對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復自己的權力和重返家園的鬥爭;支持一切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嚴、獨立和民族權利的鬥爭。其組織機構包括: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外交部長會議以及伊斯蘭秘書處(設在沙特阿拉伯的吉達)和一些附屬機構。參加伊斯蘭會議組織的國家和地區有42個,它們是:阿富汗、阿爾及利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巴林、乍得、埃及、幾內亞、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約旦、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亞、馬爾代夫、馬來西亞、馬裏、毛里塔尼亞、摩洛哥、尼日爾、阿曼、巴基斯坦、卡塔爾、沙特阿拉伯、塞內加爾、塞拉利昂、索馬里、蘇丹、敍利亞、巴勒斯坦、突尼斯、土耳其、阿拉伯也門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加蓬、岡比亞、喀麥隆、科摩羅、也門、烏干達、上沃爾特和孟加拉國。 [1] 
參考資料
  • 1.    羅肇鴻、王懷寧主編.《資本主義大辭典》: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第5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