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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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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促進會(波斯語:جمعیت اسلامی افغانستان)是阿富汗最古老的伊斯蘭政黨,由穆斯林兄弟會成立。這個政黨支持社羣主義,被認為是一個温和的政黨。巴基斯坦伊斯蘭教政治組織,巴基斯坦全國聯盟的組成黨派之一。前身為印度伊斯蘭促進會,於1941年8月26日在拉合爾創建。當時主要勢力在信德省和旁遮普省。創始人毛拉那·阿布·阿拉·毛杜迪曾從事伊斯蘭教改革運動,企圖以宗教信仰緩和農民鬥爭。
印巴分治後,伊斯蘭促進會除保留在印度的組織外於1950年起開始在巴基斯坦活動。1951年在卡拉奇召開伊斯蘭促進會全巴大會,在巴基斯坦建立組織。1952年8月26日製定新章程。1954年譴責《美巴共同防禦援助協定》。1955年12月18日在拉合爾召開羣眾大會時,又譴責巴政府奉行的親西方的外交政策。其主要政治主張是:完善伊斯蘭教社會制度;進行以伊斯蘭教原則和道德為標準的義務教育;制訂符合伊斯蘭教教旨和聖訓的法律;政府所制訂的全部政策必須在文字上和精神上與伊斯蘭教相一致;對窮人實行社會救濟,在合乎伊斯蘭教教旨的情況下,人民有言論、行動、集會和結社等自由。
中文名
伊斯蘭促進會
外文名
جمعیت اسلامی افغانستان
性    質
協會
地    點
阿富汗
成立時間
1972年

伊斯蘭促進會組織簡介

該會組織較嚴密。總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總會設有中央諮詢委員會,包括總書記、教育委員、新聞情報委員、羣眾關係委員、社會福利委員、青年委員、農民委員和勞工委員。各省、市、縣、區亦建有類似組織。基層組織分為正式成員組織和同情者組織。成員多數不暴露身份。外圍組織有作家協會、學生聯合會、農民協會和職工戰線。其中學聯在許多大學裏十分活躍。
該會是一個以伊斯蘭教貴族、各級教職人員、穆斯林地主和穆斯林知識分子為主體的組織。宗教情緒較濃厚的農民和一般市民亦有參加。會員通常均擔任該會所分配的一定工作,因而使該組織頗具活動能量。經常煽動宗教情緒,以“反對外來意識形態”為由,通過出版刊物、街頭宣傳、設立閲覽室、開辦免費診所及流動醫院、或進行募捐等活動,反對巴基斯坦政府,反對共產主義伊斯蘭社會主義和其他教派。

伊斯蘭促進會經歷

1958年巴實行軍管體制後,該促進會中止活動。1962年7月穆罕默德·M.阿尤布·汗總統簽署允許重新成立政黨的法令後,開始恢復活動。1964年1月6日因“從事顛覆活動”被巴基斯坦政府正式取締,60名領導人相繼被捕。同年9月25日巴最高法院宣佈廢止取締令後再次恢復活動。1970年在米安·圖菲爾·穆罕默德領導下參加大選,獲4席。
該會同世界伊斯蘭協會保持有經常性的聯繫。經常利用講經作宣傳。控制烏爾都文《時代之聲》等報紙。出版有《古蘭經釋義》月刊和《天河報》。1964年以後曾散發過反華小冊子,第二次印巴戰爭後,態度有所轉變。反對美國侵害巴基斯坦民族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參加了維護民權和民族獨立的鬥爭。

伊斯蘭促進會組織目標

讓我解釋一下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代表的含義。我們召喚那些把伊斯蘭作為自己信仰的人,應該通過自己的行動為活例來體現伊斯蘭。每個穆斯林個體都應該在個人生活中體現伊斯蘭;每個伊斯蘭民族都應該在集體生活中履行伊斯蘭所賦予的職責。我們告訴他們:在你們的家庭生活中,在你們的教育中,在你們的文學作品中,在你的旅行中,在你們的生意和經濟交易中,在你們的組織和國家機構中,以至在你們整個國家政策中,你們都必須遵循伊斯蘭。並且,通過你們的文字和行為,你們必須在世人面前做正確的見證。
我們還告訴他們:你們作為穆斯林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建立伊斯蘭並見證伊斯蘭的真理。為達到這個目的,你們必須付出所有精力和努力;你們必須摒棄任何有悖這一目標的所有文字和行為,因為這些會錯誤地體現伊斯蘭。始終牢記伊斯蘭所賦予的這一責任,審視自己的生活,細細察看自己所説的和所做的,並集中你們所有的精力和努力,傾盡所有去追求以下目標:以便伊斯蘭可以被完全地付諸實踐,以便通過每一種可能的方式對伊斯蘭教義給出真實誠信的見證,以便伊斯蘭的信息可以傳遍全世界,使世人沒有理由與伊斯蘭隔絕。

伊斯蘭促進會組織方式

對於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存在的唯一原因,對追求的以上目標通過何種方式來實現?
激活意識。首先,我們要提醒穆斯林,他們最首要的責任是在世人面前見證伊斯蘭,我們要讓他們充分意識到,伊斯蘭所要求他們的是什麼,作為一名穆斯林意味着什麼,作為真正的穆斯林應該必須履行什麼樣的責任。
組織的必要性。第二,一旦他們徹底理解以上的事情,意識被徹底激活,我們會告訴他們:伊斯蘭要求你們承擔的責任在個人層面上不能完全得以完成,有組織的努力是必要的。伊斯蘭只有一小部分適用於個人的私人生活,即使你們按照伊斯蘭的要求實踐於個人生活行為中了,伊斯蘭既不能被充分地得以認識,而且你們也沒有完全地履行見證伊斯蘭的責任。而且,如果整個社會由無神論主義或庫夫爾統治,那麼你們的私人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不可能遵循伊斯蘭的方式。無神論主義統治模式下,伊斯蘭將會從社會生活中甚至是私人生活中被擠出,使伊斯蘭的活動空間變的越來越窄。
因此,完全地建立伊斯蘭並如實地見證伊斯蘭,絕對有必要進行一場有組織的集體活動。所有那些意識到他們作為穆斯林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的人,那些決心去履行這些責任和義務的人,必須被團結起來,必須被組織起來,必須做一切努力召喚世人皈依伊斯蘭。他們必須通過行動實踐伊斯蘭,在召喚世人皈依伊斯蘭的過程中和建立伊斯蘭的過程中,清除一切阻礙。
這是組織集體行動的原因,這就是Jama‘ah,在伊斯蘭教已做了硬性規定。這是在展開聖戰之前必須建立一個有組織的Jama‘ah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説沒有Jama‘ah的生活就等同於生活在無知之中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説脱離了Jama‘ah就等同於脱離了伊斯蘭的原因。
先知(求真主賜他吉慶與平安)在聖訓中對此解釋道:
我把安拉給我的五條戒律告訴你們:(1)al-Jama‘ah,意思是:有組織地團結一致。(2)al-sam’,意思是:用心聽,並做好心甘情願地服從的準備。(3)al-tā‘ah,意思是:服從。(4)al-hijrah,意思是:放棄一切有悖真主的東西。(5)al-jihād fī sabīli’l-lāh,意思是:為主道而奮鬥。
那些脱離Jama‘ah的人,就如同從他身上拋棄了伊斯蘭一樣,除非他悔過;那些召集人們迷誤在無知中的人是火獄的居民。
使者的信徒們問:真主的使者啊,即使那些人也禮拜和封齋?使者回答道:是的,即使這個人禮拜和封齋並宣稱自己是穆斯林。(艾哈默德,提勒米吉,哈基姆傳述,哈里斯聖訓集)
從這則聖訓中,我們可以得出三個結論:
首先,為伊斯蘭而奮鬥的正確程序是首先建立一個組織,其原則是組織成員都將聽從和服從領導者,然後在環境可以保證的情況下放棄一切有悖真主的東西,並開展吉哈德。
第二,脱離Jama‘ah就等同於脱離伊斯蘭。這種脱離的意思是,這個人退回到了前伊斯蘭時期那種並未圍繞真主獨一的集體活動。
第三,只有通過集體組織Jama‘ah和集體戰鬥吉哈德,我們才能完成伊斯蘭賦予的主要責任和大部分的要求。Sayyidina Umar對此做了精彩的解釋:沒有Jama‘ah就沒有伊斯蘭(Jāmi‘ Bayān al-‘Ilm by Ibn ‘Abd al-Barr)
加入組織。對於那些理解我們宣傳的信息,強烈地意識到自己應履行的責任,併為伊斯蘭而準備犧牲自我和自己利益的人,我們鼓勵他們加入組織社團中並接受其組織理念。對此,我們給他們列出三個選擇,他們可以任意選擇一種。
第一,加入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如果你們認同我們的理念和傳達的信息,我們的組織和工作類型是完全伊斯蘭的,我們的使命與《古蘭經》和聖訓賦予伊斯蘭穩麥的使命是相同的。
第二,你們可以加入其它組織,如果由於其它原因,你們對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不滿意並發現其它組織是完全遵循伊斯蘭理念和原則的。遇到這樣的組織,我們肯定早已加入了,因為我們不贊成再單獨建立另外的組織。
第三,如果你們既對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不滿意,也對其它組織不滿意。那麼你們可以在完全遵循伊斯蘭理念,並忠實地通過文字和行動見證伊斯蘭的條件下,建立一個組織。
不管你們遵循了哪一種方式,我們認為你將在正道上奮鬥。因為,我們足夠
明智和理智地並未也不會宣稱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是唯一為主道而奮鬥的組織,也不會認為其他不加入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都是迷誤的。事實上,我們並不是召集人們加入我們的組織,我們只是召喚他們去履行所承擔的職責。我們所有人在履行責任方面是平等的。不管你們是否加入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只要你們在履行自己的職責,那麼你們就是在正道上的。
但是,對於你們既不行動,也不加入那些已經行動起來並承擔起穆斯林穩麥應有的責任的組織,這就是完全錯誤的。同樣不能讓人接受的是,你們找一個又一個的藉口,逃避你們應承擔的建立伊斯蘭的和見證伊斯蘭的真理的責任;或者,你們花費精力去建立和維護另一個信仰而並非伊斯蘭;或者,你們通過文字和行為見證的不是伊斯蘭,而是其他東西。在你們所處的人類社會里,或許你們不會因為那些虛假的藉口和理由而受懲罰或譴責。但是,你們必須要考慮到安拉是全知的,安拉不會被任何花招或手段愚弄。
不止一個伊斯蘭組織。為一個相同的目標而形成不同的組織是正確的嗎?毫無疑問,這種情況似乎是充滿了分裂和衝突的危險。但是我們的情況是這樣的,似乎沒有別的選擇。伊斯蘭秩序處於混亂和分裂的狀態。我們的任務不僅僅是運行伊斯蘭秩序,而要重新復興伊斯蘭。但是,對整個穆斯林穩麥而言,不存在這樣一個性質的組織,可以讓每個穆斯林忠誠地效忠,會讓每個穆斯林感覺到脱離這一組織相當於脱離伊斯蘭,會讓穆斯林感覺到遠離這一組織就相當於生活在無知之中。而且這樣一個組織從一開始就不存在。因此,在伊斯蘭運動的初始階段,不可避免情況是,各種組織、黨派和社團在其各自的地區出現,遵循各自的方法和計劃,為同一個目標而努力。
我們應該希望,終有一天所有的穆斯林將團結一致。如果所有的組織都是無私的,如果他們都是避免採取極端立場和傾向的,如果他們都是真誠地為實現真正的伊斯蘭理想和目標而努力的,那麼就沒有阻止穆斯林團結一致的理由。那些為真理而前進奮鬥的人們不會分歧太久,真理最後會將他們團結起來的。因為真理的本質是要求團結,凝聚,一致和和諧的。只有虛假混入真理的時候,或真理被用作掩蓋罪惡的幌子時,才會產生分歧和派別主義。 [1] 

伊斯蘭促進會成員責任

我們向組織成員要求些什麼?我們要求他們履行什麼樣的職責?簡單地説,除了伊斯蘭要求的他們履行的職責之外,我們既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任何一項。我們將整個伊斯蘭呈現給每個人,並告訴他們:理解地、有意識地並自由地接受伊斯蘭;理解並用正確的方式履行伊斯蘭要求的職責;從你們的思想、語言和行動中去除所有與伊斯蘭原則和精神相悖的東西;讓你們的一生成為見證伊斯蘭的活生生的例子。
這就是加入我們這一組織所需要的唯一的會費,這也是我們會員資格規則的彙總。
每個人都可以看得到我們的章程,組織結構和傳達的信息內容。任何人都可以檢查它們,自己去發現,我們的組織既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伊斯蘭所要求的職責內容,我們也沒有任何與《古蘭經》和聖訓相悖的地方。任何證明出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有與《古蘭經》和聖訓相悖的,我們將從組織裏即刻剔除;任何證明出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有從《古蘭經》和聖訓遺漏的內容,我們將從組織裏即刻毫不猶豫地增添進來。因為,我們建立這個組織的目的是建立和見證完整的伊斯蘭。如果我們被證實出來是偽信者的話,那麼我們確實是最大的罪人。
類似地,對那些加入我們組織的人,他們的唯一的責任是通過文字和行動見證伊斯蘭,通過集體的共同努力將伊斯蘭付諸行動。通過這樣做,他們才能正確地履行在世人面前見證真理的責任。
為了給出文字見證,我們培訓成員,以便每一個人都有能力通過運用一切合乎邏輯和有説服力的方式,進行演講和文章來解釋伊斯蘭。我們也盡力建立一些機構,採用所有可用的交流手段可以系統地,來展示人類知識的每一個分支中的和人類生活問題中的伊斯蘭真理。
對於文字見證方面,我們的努力是有方向的。首先,把每個個體轉換成體現伊斯蘭的活生生的實例;其次,發展一個由這些人組成的有組織的團體,在這一團體裏,真正的伊斯蘭精神可以得以普及和彰顯;最後,這個團體通過其持續不斷地,盡其最大努力之後,將推翻無神論主義體系的統治,替換成這種見證了真實可信的伊斯蘭的、公正的體系。 [1] 

伊斯蘭促進會影響

反對意見的回答
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組織和目標是基於《古蘭經》和聖訓,我們希望任何穆斯林會反對它們。但是,自從我們的組織成立以來,反對我們的異議就從未停止。我在此對其中幾個反對意見進行回答,並不是所有的反對意見都值得考慮,值得迴應。
新宗派
一些人宣稱:你們的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是伊斯蘭裏的新宗派。這些人可能不理解產生新宗派需要的真正的因素有什麼。綜合分析,這些因素有以下四類。
1,製造一些與伊斯蘭教無關的東西,並宣稱這是區分伊瑪尼和庫夫爾的基礎。
2,與《古蘭經》和聖訓相比,過分着重地進行特殊的伊斯蘭教導,併成為製造教內分裂的基礎。
3,在發表對伊斯蘭進行解釋説明的觀點時,態度極端,認為那些不贊同他們觀點的人都是壞的,迷誤的,認定別人是卡菲爾。
4,除先知之外,提升一個特殊的人的宗教地位和品級,並把這個人的意見作為判斷伊瑪尼的標準。
你們告訴我:對以上四種行為,我們是否犯了其中一條?如果我們被證實犯了罪責,那麼我們將立即懺悔並改正,因為我們想要建立伊斯蘭,而並非組建一個新宗派。如果,從另一方面説,我們沒有犯這樣的錯誤,那麼為什麼我們被告知是建立了新宗派呢?看看我們的組織在各方面的情況。
一,我們代表整個伊斯蘭,真正的伊斯蘭,我們勸告穆斯林們身體力行伊斯蘭準則,見證伊斯蘭真理。類似地,我們在完整的伊斯蘭準則基礎上團結組織在一起,而並不是根據其中一條或特殊的幾條伊斯蘭準則的。
二,我們認為各個教法學派的觀點,只要基於沙里亞範圍內的,都是正確的。我們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去遵循他所願意遵循的任何教法學派的觀點,但是任何在這些學派的基礎上形成新的宗派,在我們看來,是不容許的。
三,我們沒有過分地宣稱Jama‘at的地位,我們絕不會自命真理。我們宣稱的是:我們知道自己的責任,因此,我們組建一個組織。我們提醒你們意識自己的責任,你們可以自由地加入我們組織,來自願地履行你們的責任,或加入其它能使你們的責任得以履行的組織中去。
四,我們沒有過分地宣揚我們的領導者。這個組織不是召集人們圍着特定的某個人轉。對任何人而言,這都不是一個特殊的宗教職位,不是宣傳他顯示的奇蹟或虔誠的,個人奉獻不是一個人參與組織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因為別人邀請才參與組織的。
相反,我們召喚人們的主要要求,也是每個穆斯林生活的目標,也是構成完整的伊斯蘭的那些準則。所有加入我們的組織成員,在地位上都是平等的。這些組織成員選舉一個人作為阿米爾,並不是因為他有個人權利擁有這個職位,而是因為每個組織工作都需要一個帶頭人。這個被選舉的阿米爾可以被替換,每個人都可以競選這一職位。他也僅僅是這個組織裏的阿米爾,而並不是對整個穆斯林穩麥而言的,僅僅那些屬於這一組織的成員有義務服從他。我們並沒有對任何人給出錯誤的概念,讓人誤認為誰不服從我們誰就會死於無知。
看在真主的份上,告訴我,以上的觀點中,哪裏有可能會使我們建立新宗派?那些在這一問題上控告我們的人,他們所做的任何事只是在強化宗派主義:講述奇蹟的故事,預見和幻想,個人奉獻,主張為他們的領導人設定宗教職位,在一些次要問題上爭吵和辯論,為各個教法解釋分門別派。
什麼?刺激到他們了?不,是他們指責我們的。但是如果我説的是實話的話,那麼每個人都不要感到受冒犯了,也許只是因為我們召喚他們去遵循了伊斯蘭正道,而他們貌似不喜歡這種方式,同時我們在用自己的方式為主道而工作時揭發了他們的錯誤。 [1] 
為什麼是一個單獨的組織?
有些人説:做你們想要做的吧,但是你們為什麼創建一個擁有自己名字的單獨的組織?難道這不是在穆斯林穩麥中產生分歧嗎?這個奇怪的問題讓我感到很吃驚。他們可以忍受很多種組織,那些為世俗利益而組建的,那些基於資本主義民主政體和法西斯主義而組建的,而這些組織的目標是制定世俗政策、進行反伊斯蘭教育和搞派別主義宗教。然而,在一個基於伊斯蘭原則和真正的為伊斯蘭而奮鬥的組織建立之前,他們就開始想教派分裂。可能,使他們惱怒的原因並不是這樣的組織被創建,而是因為這樣的組織運行目標是為真正的伊斯蘭而奮鬥的。
讓我告訴他們,作為最後的一招,我們被迫創建這個組織的。過去的幾年裏,我召喚穆斯林遠離迷誤迴歸正道,團結一致履行真主賦予他們的職責。如果所有的穆斯林都接受這樣的召喚了,那麼所有人將只團結在一個組織之下,至少在印度會是這樣。那樣,就沒必要在穆斯林羣體中再組建其他的組織了,因為在這樣一個團結一致的組織下,再去組建其他組織就是令人無法想象的,不可接受的了。或者,即使有一個穆斯林組織接受了為履行使命而奮鬥的理念,那麼我們很開心就地加入他們了。
然而,當沒有一個人對我們的呼籲進行迴應時,我們別無其他選擇,只能把那些能理解自己所承擔的責任的穆斯林組織起來,進行集體奮鬥。我可以問一下嗎:如果我們不創建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話,我們還能做些什麼?如果你們否認這一責任的性質,那麼你們就拿出證據。如果你們不否認這一責任的性質,那麼告訴我現存的哪一個社團和政黨在履行這一責任?如果沒有,你們為什麼要指責那些已經肩負起履行這一職責的重任的人們呢? [1] 
為什麼設阿米爾?
有些人批評道:你們為什麼要用“阿米爾”來稱呼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領導人呢?這些人聲稱,基於某些聖訓,只有那些擁有國家統治權和武裝力量的人才能被稱為“阿米爾”或“伊瑪目”。更深入地説,只有那些在知識、拜功或戰爭中的領導者才能正當地被稱為伊瑪目。
看來這些批評者們只知道伊斯蘭教法和聖訓適用在伊斯蘭獲得充分的政治權力和擁有武裝力量時的情況,很遺憾地是,他們貌似不知道這些法則如何在伊斯蘭政治和軍隊權力從穆斯林手中被奪走,當伊斯蘭組織在社會中陷入混亂的情況下的運用。這些批評者們介不介意告訴我們在後一種情況下穆斯林該採用什麼樣的法則?難道穆斯林們應該繼續獨立地各自生活,並祈禱有一天真主會派遣一個擁有權力和統治權的伊瑪目給他們,還是説他們需要團結在一起推選這樣一個伊瑪目?如果團結一致是必要的,那麼這種團體的奮鬥可以在沒有組織的情況下進行嗎?如果他們也認為,建立一個組織是毫無疑問的,那麼他們可以想象這個組織可以在沒有領導者的情況下起作用嗎?如果他們也承認組織需要領導者,那麼他們可以告訴我們該用什麼樣的伊斯蘭術語來稱呼這個領導者呢?我們將誠懇地接受他們的意見。
否則,他們需要誠實地承認一點,如果他們關於伊瑪目的論點是正確的,那麼就意味着在穆斯林勢力被削弱到無能為力的情況下,伊斯蘭無法引導我們,而且那些想要改變現狀的穆斯林必須得遵循非伊斯蘭方法和屬於才行的通。如果他們不是這種荒謬的觀點,我希望他們確實不是,那麼我就難以理解他們為什麼要偏愛用“總統”、“領袖”、“酋長”等字眼,而對我們使用的伊斯蘭術語“阿米爾”卻大動肝火。一些人對這個問題的出現比較難以理解,因為在一開始,對“阿米爾”和“伊瑪目”的使用是在國家出現伊斯蘭之初的時候開始的。在此之前,使者(求真主賜他吉慶與平安)自己領導運動建立,因此,在穆聖時期沒有使用這個詞的必要。但是沒理由禁止在我們的這種情況下對“阿米爾”或“伊瑪目”詞的使用。。
在對所有伊斯蘭教義進行研究之後,其明確地命令每一項團體活動中都需要有個組織。並規定這樣的組織需要有一個組織架構,一個交流體系、對組織的服從性,和一個領導者。比如,伊斯蘭要求禮拜必須集體進行,並由一個阿米爾(或稱之為“伊瑪目”)來領拜,朝覲需要以有組織的集體形式來進行,仍舊需要有一個阿米爾(或稱之為“伊瑪目”),甚至於即使三個人一起旅行的話,他們都必須要指定其中的一個作為阿米爾(或稱之為“伊瑪目”)。其中一條聖訓這樣説:
當三個人一起出發時,他們需要指定其中的一個作為領導者(阿布·達伍德,由阿布沙依特·阿爾浩特里傳述)。
同時,另一段聖訓就更深刻了:
如果三個人在荒野時,他們沒有指定其中的一個作為領導者,那麼這是不合法的行為。(艾哈默德,由阿卜杜拉·伊本·歐麥爾轉述)
因此,不僅在旅途上,而是在各個環境下,穆斯林都需要過集體生活,在沒有組織機構和領導的情況下,不能有任何集體活動。這是伊斯蘭的精髓,賽義迪那·歐麥爾表述如下:
有Jama‘at(組織)就沒有伊斯蘭,沒有Jama‘at(組織)就沒有Imārah(領導),Imārah(領導)概念中沒有不服從。
從以上所有內容,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在為創建和見證伊斯蘭而奮鬥時,必須要建立一個組織,而這個組織的領導者被稱為“阿米爾”。 [1] 
徵收天課
另一個奇怪的問題是這樣的:這個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領導人沒有權利徵收天課,因為只有伊斯蘭國家的領導人才有這樣的權利。這些批評者可能根本沒有試着去理解我們的天課徵收制度。我們從未聲明所有的穆斯林都必須把天課交給我們的Baytul Mal(公共基金庫),我們也未聲明不把天課交給我們的Baytul Mal(公共基金庫)的都是不合法的天課。我們只要求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組織成員把他們的天課交給Jama‘at的Baytul Mal(公共基金庫)。通過這麼做,我們可以要求穆斯林應該習慣於集體性地繳納和支出天課,這種習俗也是沙利亞要求他們的。
告訴我,從沙利亞的觀點來看,這種政策和程序哪裏錯了?如果我們可以要求人們集體禮拜,而不是讓他們在家單獨禮拜,那為什麼我們不能要求他們在集體制度下而非個人單獨地繳納天課呢?一些事例如捐獻,入場費,會員費等被認為是正確的,但是隻有安拉要求的和使者不喜悦的事情卻被認為是不允許的,難道這不是很奇怪嗎? [1] 
為什麼設立Baytul Mal(公共基金庫)?
另一個批評是這樣的:你們為什麼要設立Baytul Mal(公共基金庫)?聽到這個可笑的問題,就開始想這些人是不是特別不喜歡伊斯蘭專用術語。很明顯,我們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與其他組織一樣,有自己的基金支付開支費用。我們的基金組織就叫Baytul Mal(公共基金庫),只是因為這個詞是伊斯蘭術語。然而極其諷刺的是,我們稱之為“金庫”或“基金庫”的話,這些批評者就沒什麼問題了,反而他們會為此感到高興了。但是當他們發覺我們用了一個伊斯蘭術語來命名時,他們就無法忍受了! [1] 
我在此不浪費你們的時間來對所有反對Jama‘at Islami(伊斯蘭促進會)的那些意見進行回答了,因為大部分問題都是荒謬可笑的。然而,我選擇其中一些問題來顯示這些藉口,批評,懷疑和質疑的類型,都是來自那些既不想履行自己的責任又不想讓其他人履行其職責的人的。這隻表明他們是如何阻止自己和他人去遵循安拉的正道的。
在這些問題上爭吵並與他們論證,並不是我們的工作內容。我們只願意向那些真誠地想要理解我們的人解釋我們的工作。如果我們的任何政策和行動被證實為錯誤的,我們願意接受並改正。我們不想參與到那些以使人煩惱為目的的無聊話題當中去。 [1] 
參考資料
  • 1.    賽義德·阿卜·阿拉·毛杜迪(1903-1979).《Shahādat Haq》.India:MARKAZI MAKTABA ISLAMI PUBLISHERS,196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