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企業自主權

鎖定
企業自主權指社會主義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利。承認和保護企業自主權既可以保證國民經濟的統一性,又可以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多樣性和靈活性。在傳統的經濟管理體制下,中國的企業缺乏必要的自主權。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國務院發佈了關於企業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對企業應有的責、權、利作了明確規定,企業自主權得到了擴大。 [1] 
中文名
企業自主權
定    義
社會主義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利
中國改革開放後,根據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把企業推向市場,使其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和市場競爭的主體,並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落實企業自主權,搞活社會主義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中心環節。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