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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責任制

鎖定
企業經營責任制指在堅持國營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 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以某種合同的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的責權利關係,使企業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責任制的主要形式是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還有資產經營責任制租賃經營責任制等多種形式。 [1] 
中文名
企業經營責任制
定    義
堅持國營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 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以某種合同的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的責權利關係,使企業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管理制度
承包經營責任制,是以承包經營合同來確定國家和企業的責權利關係的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的發包方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部門,承包方為承包經營企業。企業經營者一般是採取公開招標辦法通過競爭確定的,投標者可以是個人、集團或企業法人; 也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其他辦法確定企業經營者。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