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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共同犯罪

鎖定
任意共同犯罪,簡稱“任意共犯”,是“必要共犯”的對稱,法學術語。
中文名
任意共同犯罪
外文名
discretional joint offense;indispensable joint offense;
類    型
刑法學術語
含    義
刑法分則規定的可由一個主體單獨構成而由數人共同實行的犯罪
屬    性
共同犯罪的一種
又    稱
任意共犯
對    稱
必要共同犯罪必要共犯
術語解釋
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既可以由單個人構成犯罪,也可由二人以上構成犯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分則規定的可由一個主體單獨構成而由數人共同實行的犯罪。所謂任意,指某一犯罪的主體不以法律規定的特定人數為必要條件,行為人有選擇的任意性。刑法總則所説的共犯,通常指任意共犯。對任意共犯的定罪量刑,應根據刑法分則的具體條款規定,並結合刑法總則關於共同犯罪的規定加以決定。 [1]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