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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強

(江蘇省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原副科長)

鎖定
任強,男,漢族,1977年9月生,江蘇江陰人,大學學歷,2000年8月參加工作,200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副科長。 [1] 
2023年6月30日上午,江陰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原副科長任強受賄一案。
中文名
任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7年9月

任強人物履歷

歷任江陰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科員、江陰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江陰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副主任、江陰市市政建設管理處工程建設科副科長、江陰市市政建設管理處副主任等職。
2021年8月任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副科長。
2023年4月,被免去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副科長職務。 [1] 

任強人物事件

任強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江陰市委批准,江陰市紀委監委對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原副科長任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任強身為中共黨員、事業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失守紀法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既想從政又想發財,以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靠企吃企、親而無度,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任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陰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任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 

任強開庭審理

2023年6月30日上午,江陰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原副科長任強受賄一案。 [2] 
江陰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任強於2002年至2023年期間,利用先後擔任江陰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處科員、副主任、江陰市市政建設管理處工程建設科副科長、江陰市市政建設管理處副主任、江陰市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市政工程監督科副科長的職務之便,為江陰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手續辦理、管線協調、業務介紹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22.8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任強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任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任強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