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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

(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原書記,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黨組書記)

鎖定
任建新,男,漢族,1925年8月生,山西汾城(今襄汾)人,194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參加工作,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肄業,律師。
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1] 
中文名
任建新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汾城(今襄汾)
出生日期
1925年8月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任建新人物履歷

1946年至1948年 在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學習。
1948年至1949年 任華北人民政府秘書廳秘書。
1949年至1954年 任中央政法委員會辦公廳秘書,中央法制委員會秘書。
1954年至1959年 任國務院法制局秘書。
1959年至1966年 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科長、處長。
1966年至1971年 在“文化大革命”中靠邊站,後下放“五七”幹校勞動。
1971年至1981年 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處長、法律部部長。
1981年至1983年 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1983年至1988年 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1988年至1992年 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中共中央政法領導小組成員兼秘書長,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秘書長。
1992年至1997年 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1997年 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1994年5月 當選中國法官協會會長。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 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
1998年4月後 任第十四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名譽主任。

任建新擔任職務

中共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十四屆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十五大代表,第七至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山西)。 [1]  [3] 
曾任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中國分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經濟法學會副會長,通過法律維護世界和平中心執委兼亞洲地區主席,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主席,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任建新所獲榮譽

1994年11月,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授予金質獎章,以表彰其在中國保護知識產權領域作出的貢獻。
1997年,獲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成就獎。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