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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反請求

鎖定
仲裁反請求是指在已經開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請人以原仲裁申請人為被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的與原仲裁請求在事實和法律上有牽連的,目的在於抵銷或者吞併仲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的獨立的反請求。
中文名
仲裁反請求
外文名
Arbitration counterclaim

目錄

仲裁反請求特徵

  • 當事人地位的特定性與雙重性;
  • 反請求的獨立性;
  • 反請求目的的對抗性;
  • 反請求時間的限定性;
  • 反請求事實理由的牽連性。 [1] 

仲裁反請求具備條件

被申請人可以在仲裁程序中提出反請求。反請求應當滿足三個條件:
(1)基於申請人對申請仲裁的同一合同關係或法律關係
(2)被申請人針對申請人提出;
(3)反請求所涉爭議不同於仲裁請求所涉爭議。
反請求最遲應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內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庭認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適當延長此期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