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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類取,以類予

鎖定
以類取,以類予是墨辯邏輯用語。指推論的原則和基本方法。《墨子·小取》:“以類取,以類予。”取,即“法取同”(《經上》);予,《説文》:“予,相推予也。”“以類取”,指物以類聚,以同者取之。相當於歸納原則。“以類予”,指同類相推,即基於類取所得的一般原理,推予同類其他事物。相當於演繹原則。 [1] 
中文名
以類取,以類予
釋    義
墨辯邏輯用語,指推論的原則和基本方法
出    處
《墨子·小取》
一説“以類取”、“以類予”與“以説出故”,是後期墨家所概括的三種基本的推理形式,相近於歸納推理、類比推理和演繹推理。又一説“以類取,以類予”僅僅具有演繹的性質。
參考資料
  • 1.    彭漪漣.邏輯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