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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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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是指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鎮(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滿足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條件的,可以到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辦理户口遷移登記。 [1] 
2022年7月12日,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 [2] 
中文名
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
提出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

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制度介紹

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是指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鎮(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滿足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條件的,可以到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辦理户口遷移登記。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內在要求,對於打破阻礙勞動力流動壁壘、引導勞動力要素暢通流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1] 

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發展歷程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首次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十四五”時期,將堅持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在積極推動實現省級行政區域內城鎮户口通遷的基礎上,逐步推動實現跨省户口通遷,力爭到2025年底,除極少數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推動實現人口居住在哪裏、户口登記就在哪裏。 [1] 
2022年7月12日,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制度。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