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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開增值税發票

鎖定
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税發票的,可以向税務機關提出代開申請。 [1] 
中文名
代開發票
外文名
On behalf of the invoice

代開增值税發票注意事項

1.納税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2.納税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隻需要到税務機關跑一次。3.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不超過 10 萬元(按季納税 30 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税款,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後可以向税務機關申請退還。4.因開具錯誤、銷貨退回、銷售折讓、服務中止等原因,已代開增值税發票需作廢的,在代開當月,納税人可向原代開機關申請作廢已代開的發票;不符合作廢條件的,可以通過開具紅字發票處理。5. 接受税務機關委託代徵税款保險業證券業、信用卡業和旅遊業企業,向代理人或經紀人支付佣金費用後,可代代理人或經紀人統一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彙總代開增值税普通發票增值税專用發票,代開發票時應出具個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付款時間、付款金額、代徵税款的詳細清單。6.申請代開增值税普通發票經營額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機關確定的按次起徵點的,只代開不徵税。屬於同一申請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一個納税期內累計開票金額達到按月起徵點的,應在達到起徵點的當次一併計算徵税。7.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税普通發票的,申請人無法到場的,可由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辦理。8.國家税務總局確定的試點行業小規模納税人,發生增值税應税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税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9.中國境內提供公路貨物運輸和內河貨物運輸且具備相關運輸資格並已納入税收管理的小規模納税人,可在税務登記地、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或運輸業務承攬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10.自然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於其他個人的,納税人繳納增值税後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11.納税人辦理產權過户手續需要使用發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第六聯或者增值税普通發票第三聯。12.增值税納税人應在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税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税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税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13.辦税服務廳地址、電子税務局網址,可在省税務機關門户網站或撥打12366 納税服務熱線查詢。

代開增值税發票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87 號)2.《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税務總局令第 37 號)3.《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行增值税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 2015 年第 19 號)4.《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税收徵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45 號)5.《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納税人申請代開增值税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59 號)6.《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4 號)7.《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税人自行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8 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