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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兑付證券款

鎖定
代理兑付證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委託代理兑付證券收到的兑付資金。
中文名
代理兑付證券款
外文名
Cash securities
處    理
接受委託代理兑付證券
實    質
本科目核算企業
代理兑付證券款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證券、銀行等)接受委託代理兑付證券收到的兑付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委託單位和證券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代理兑付證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兑付記名證券,收到委託單位的兑付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客户交來的證券,按兑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兑付無記名證券的,還應通過“代理兑付證券”科目核算。
(二)收取代理兑付證券手續費收入,向委託單位單獨收取的,按應收或已收取的手續費,借記“應收手續費及佣金”等科目,貸記“手續費及佣金收入”科目。  手續費與兑付款一併匯入的,在收到款項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應兑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事先取得的手續費,貸記“其他應付款——預收代理兑付證券手續費”科目。兑付證券業務完成後確認手續費收入,借記“其他應付款——預收代理兑付證券手續費”科目,貸記“手續費及佣金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已收到但尚未兑付的代理兑付證券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