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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徵代繳義務人

鎖定
代徵代繳義務人是指受税務機關委託,按國家税法規定完成代徵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規定代徵代繳義務人,是税務機關為了加強徵收管理,便利羣眾納税,對不便直接徵收,而有關單位又能控制的税源,採取委託代徵的方法。 [1] 
中文名
代徵代繳義務人
性    質
名詞
學    科
經濟
類    型
兩種

目錄

代徵代繳義務人定義

採取由代徵代繳義務人代徵税款的徵收方法,是税務機關為了加強徵收管理,方便羣眾納税,對於不便直接徵收,而有關單位又能控制的税源的一種有效徵管形式。

代徵代繳義務人類型

代徵代繳義務人有兩種類型:
1、海關代徵。對進口的貨物和物品應納的增值税、消費税,由税務機關委託海關於辦理報關進口計徵關税的同時,代徵代繳應納的增值税和消費税。
2、委託代徵單位。為了加強對零星分散税款的源泉控管,方便納税人繳税,對邊遠地區的零星税源,一般委託鄉、村和信用社等單位代徵税款。

代徵代繳義務人相關事項

税務機關對代徵義務人要進行資格審查,發給代徵證書,對代徵税款的税種、課税對象、税率、徵收範圍、計算方法、納税期限和繳庫辦法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税務機關要按照規定付給代徵義務人一定的代徵手續費。代徵人只能辦理代徵業務,有關納税人申請減、免税,退税以及違章行為,必須送交税務機關處理。代徵義務人必須嚴格履行代徵義務,如有違反,税務機關將按税法規定.進行處理。
代徵代繳義務人與代扣代繳義務人和代收代繳義務人均不同。代徵代繳義務人既不持有納税收入,也與納税人無經濟業務往來,而是由税務機關委託,在一定範圍內代表税務機關征收税款的單位。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