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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法

鎖定
代幣法是行為療法中運用最廣泛的方法之一,也稱表徵性獎勵制。用獎勵強化所期望的行為,用懲罰消除不良行為而達到目的。
中文名
代幣法
外文名
token economics
別    名
表徵性獎勵制
目    的
懲罰消除不良行為

代幣法代幣法

又稱“標記獎酬法”。根據代幣學習的研究結果而設計的一種常用的行為治療方法。代幣法是一種激勵系統,促使病人從事由治療者事先選定的活動,也可以説是用來造成一種適當的行為藉以得到強化、不適當的行為藉以被消除的特殊環境。這種行為療法常常被用於醫院、學校和監獄等集體場合。在這裏,病人由於作出適當的行為而贏得代幣。代幣可能是一些特殊式樣的卡片、金屬或塑料片,也可以是記分冊等。這些代幣可以積累起來,用來換取病人所喜愛的實物,或者換取從事所向往的活動的特權。代幣法在古代就已經有應用的記載,但現代的代幣法是與斯金納等行為心理學家關於人和動物的操作條件作用的研究分不開的。代幣法是一項十分靈活的技術,它要求事先確定欲加以獎勵的行為(靶行為),確定可供交換的代幣以及發放和交換獎勵的辦法。在決定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應當儘可能地讓病人蔘加,這是代幣法得以奏效的一個基本條件。許多研究表明,代幣法可以增強醫患雙方實現治療目標的動機和信心。對於改變精神病人、多動症或智力發育遲滯兒童、酒精中毒者和藥癮病人以及犯人的行為,代幣法亦有較好的效果。代幣法應用中的主要問題是行為改變的泛化和代幣法所引起的倫理學問題。顯然,在實施代幣法期間病人所獲得的行為改變在停止代幣法後不會自動地保持下來,也不會自動地泛化或轉移到病人的現實生活情境中。為此,必須採取一些補充措施以促進新行為的泛化。實施代幣法所引起的倫理學問題是,在一個集體內實施代幣法時,難以保證所有病人都同意這樣做。 [1] 

代幣法主要原理

1)條件反射的形成和建立:
就是條件刺激取代無條件刺激,形成特定的“刺激—反應”關係的獲得過程。在斯金納的操作性條件反射裏,控制變量是實驗者所設定和控制的實驗變量,即第三變量。在斯金納操作箱裏,只要老鼠“壓槓桿”(第三變量),就能取得“食物”,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是將這第三變量與我們的目標行為聯繫在一起。
2)強化:
這裏主要是指陽性強化,也就是鼓勵法。強化是使一個人積極尋求目標行為或活動的原因。每次完成所指定的行為或沒有發生規定禁止的行為,就可以得到相應的獎勵。
3)行為自控:
人的行為可以自己調控自己,不一定被外界左右。一個人的認知會有相應的行為反映。因此心理學家認為,個體既然可以通過社會學習形成那些不良或不適應行為,也可以通過社會學習獲得這些行為,反之亦然。人的主觀能動性起了很大的作用。
4)消退訓練:
根據條件反射的原理,當某種行為不得到強化或不被引起重視時,行為就會消退。這種強化是指沒有過多的受到重視和批評。如小孩子在班級裏調皮搗蛋若不受到老師的過多批評和注意,行為可能就會消退。
總的來説,筆者認為代幣法是結合獎勵法、行為塑造法、行為契約法、自我調控於一體的方法。其主要目標是目標行為的出現或某種不良行為的減少或消退,採用循序漸進的方法,對於提高一個人的持之以恆的能力和對某方面的興趣產生很大的幫助。在共同協商下,制定了行為契約,只有嚴格按照契約上的規定來執行,在孩子的自我調控下,才能塑造新的行為,從而得到獎勵,這種獎勵又既而對行為的改變以及自身的意志力進行強化,從而最終得到目標行為。

代幣法作用

1)使用代幣法,可以促使某種行為的增強。
個人由於種種原因,雖然知道某些事情是必須要去完成的,也能明白去完成這項任務的重要性。也許這件事情會伴隨自己的學習生涯甚至是一輩子,但每次逼迫着自己去經歷這件事情的時候,總有一種厭惡感與反感,反而覺得突然非常疲倦,不一會就會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上去了。此時,可以讓他使用代幣法,在一定的自我調控後,預期的行為出現時給予原先已經規定好了的獎勵,因此這種強化會與事情本身產生聯繫,從而提高其對事情的興趣,也鍛鍊了意志力。最終目的是從外部獎勵轉化到內部動力。
2)使用代幣法,使某種行為減少或消退
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會有很多壞習慣的出現。這些習慣都是長期以來慢慢形成的,有些習慣已經根深蒂固,不容易改變,而有些已經在內心裏有上癮的傾向,因此幾次嘗試努力去改變,也總會反反覆覆。因此會對自己失去信心。使用代幣法,尋找出個人比較愛好的事物,或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作為代幣兑現的內容,從而逐漸減少不良行為的次數甚至消退。

代幣法操作方法

在家庭教育中,家長對孩子的“管制”教育,破壞了孩子的學習情緒與學習自信,要改善然就要“對症 下藥”了———代幣法 “代幣法”是心理治療中常用的一種行為療法,通常對於10歲以前的孩效果顯著。所謂“代幣”就是真正獎勵物的暫時代替,猶如“小紅花”、“紅五星”之類的東西。
具體的做法如下:
(1)父母必須瞭解孩子的興趣與願望,比如:孩子最喜歡的東西、最想要的玩具、最想去的地方、最愛吃的……
(2)父母與孩子一起羅列出需要改善的行為,比如注意力不集中、功課拖拉等。
(3)按照從易到難的順序將行為排序,並從中選擇幾條給以具體的目標,比如:每天晚上8點半之前完成功課。這裏特別要指出的是:其一,行為目標一定要具體、明確,而不能像“注意力要集中”、“要抓緊時間完成功課”等如此抽象;其二,剛開始實施時,行為選擇
不易過多,一般不超過5條,而且一定要至少有2條是孩子容易做到的,給他們以信心堅持。
(4)確定“代幣”的表示方法,如:打√,或者記“紅五星”。
(5)確定行為達到時可以得到的“代幣”數量, 比 如:每天半小時內做完功課,獎勵一顆紅五星; 每天1小時 內 做完功課,記10分; 每天2小時內做完功課,記5分;能做得沒有錯,獎勵一顆紅五星; 能自覺進行10道口算, 記10分; 15分換一顆紅五星; ……
(6)確定“代幣”與獎勵的兑換標準。剛開始的時候,兑換標準最好細一點,將孩子可能贏得的最少“代幣”的獎勵考慮進去,而且要記得將物質與精神的聯繫起來,
比如: 獲得一顆紅五星,可以獎勵。 獲得兩顆紅五星,可以獎勵 。 獲得三顆紅五星,可以獎勵 。 連續兩個星期八點之前完成作業的,可以獎勵 。 連續三個星期獨自完成功課,並在晚上八點之前的,可以獎勵。
(7)確定“代幣”兑換的時間,比如每週五的晚上。當然,剛開始的時候,可以兩天給孩子兑換一次,激發孩子的興趣。
(8)在執行過程中,特別要注意以下三點:
a.不倒扣,只記錄孩子積極的行為,而不要因為孩子的某次消極行為而將以前的代幣取消,比如:孩子 週一 做 到了,而週二沒有做到,千萬不要將週一的成績也一併取消了;
b.強調“連續性”,也就是如果孩子能持續出現某個目標行為,那麼就加大獎勵,因為“連續性”是形成習慣性的基礎,如果孩子為了得到“代幣”與“獎勵”而連續保持某個行為,那麼三個星期後該行為將逐漸成為習慣;
c.獎勵來源的合理控制,減少有干擾性的盲目獎勵,即在實施“代幣”的過程中要家庭所有成員一致配合,使孩子得到獎勵的來源儘可能唯一化,而不要出現“媽媽不給,爸爸或奶奶給你”這樣的矛盾情況。有一人隨意改變代幣規則都可能使“代幣法”無法順利進行。
(9)為了記錄方便,最好做一張記錄表,比如:(注意:*是讓孩子來記錄大人的,而其他幾條都是由大人來記錄孩子。而且最初的“記錄項目”相對都比較簡單,主要是為了鼓勵孩子。)
(10)為了記錄方便,最好做一張記錄表
參考資料
  • 1.    車文博. 心理諮詢大百科全書 .杭州:浙江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12: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