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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一捐

鎖定
什一捐,亦稱“什一税”。古代以色列人將每年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給聖殿的義務。族長時期,亞伯拉罕曾將劫掠物的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雅各也許諾將其所得的十分之一“歸上帝”。律法規定,土產及牲畜的十分之一須獻給上帝。穀類收穫後立即抽取十分之一。果品待釀成酒或榨成油後收取十分之一。穀物、果子可換成錢,但應高於市價的五分之一。第一種什一捐(ma‘aser ri'shon),作為舉祭而獻的什一捐歸利未人,作為在聖所服役的酬報,也彌補無地產收益的欠缺。利未人應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給祭司,稱“舉祭的什一捐”(terumat ma‘aser),即第二種什一捐(ma‘aser sheni)。窮人的什一捐(ma‘aser'ani)則每三年交納一次,存入城中,施濟貧乏。另外還有牲畜的什一捐,每年分三次交納。有關的律法均見《密西拿》的有關篇章。 [1] 
中文名
什一捐
別    名
什一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