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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鎖定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香港特區立法會2000年6月22日出台法律,是香港歷史上第一次將這一系列敏感問題納入了法治化軌道。
中文名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
地    區
香港
出台日期
2000年6月22日
涉及領域
醫學、法律、社會道德及倫理等
內容
人類生殖科技是一個複雜而敏感的議題, [1]  涉及醫學、法律、社會道德及倫理等諸多領域。香港特區立法會今天通過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將這一系列敏感問題納入了法治化軌道。
有關人士介紹説,制定這項條例旨在規管生殖科技程序、管制使用胚胎及配子作研究及其它目的。條例的主要內容是確保生殖科技能在安全的情況下應用,同時保障生殖科技使用者以及因生殖科技而誕生的孩子的權益。條例明確規定,生殖科技的應用限於已婚夫婦,禁止一切有關胚胎及配子在商業上應用及交易。
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福利局局長楊永強表示,條例已獲得通過,政府將成立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負責制定有關監管措施的細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