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人責

鎖定
人責- HUMAN DUTY. 正式創建於2008年8月30日· 由旅加華人丁雲虹先生- MR. HOWARD YH DING 在此 百度-百科 欄目正式提出創建申請·
中文名
人責
外文名
HUMAN DUTY
創建時間
2008年8月30日
創建人
丁雲虹先生

目錄

人責概念

人責- 首先是指人類( 個體和羣體) 與生俱來的對造物主和被造物(自然界)應盡的責任.
其次是人權的相對概念. 由於權利和義務( 責任) 是共生,共存,共變和共亡的. 因此, 人類在獲得人權的同時, 就賦有了相對的義務( 人責).
編者在此聲明: 其實, 人責一詞早在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宣示人權的同時, 就對人責, 做了明確的規定. 只不過, 國際社會並沒有把人責一詞同人權一起被獨立化,強化和概念化而已.
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九條
一 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發展。
二 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在於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三 這些權利和自由的行使,無論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

人責創建理由

(1) 人責自始存在.
(2) 強化人責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人類過分追求在自然界和社會中的權利, 而忽視和淡化人類應該對社會和自然界所賦有的責任. 導致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的惡化. 嚴重威脅人類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