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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價值

(漢語詞語)

鎖定
人的價值既有其客觀的存在形式,又有其主觀的反映形式。主觀價值可分為價值觀與情感兩種具體形式。
其中,價值觀是人對絕對價值的認識,或者説是人對價值絕對性的認識;情感是人對相對價值的認識,或者説是人對價值相對性的認識。
中文名
人的價值
外文名
human value; value of man; humanvalues
釋    義
人的存在與活動所具有的社會意義
拼    音
rénde jiàzhí

目錄

人的價值定義

工具書的解釋
人的存在與活動所具有的社會意義。人們對於人的價值概念的提出及對這一概念的科學含義的認識,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極為低下,人們只有共同勞動、共同消費才能存在。
當時,個人和集體融為一體,還沒有從集體中分離出來,沒有意識到個人獨立存在的意義,不可能形成明確的人的價值觀念。
價值體現着它們對一定的社會、階級和個人所具有的意義。人作為一切物質價值、社會政治價值精神價值的承擔者和創造者,他們本身就是世界上最高的和絕對的價值。
人的價值不是獨立自存的東西,它受社會關係制約,只有通過人與人的關係才體現出來。一定的經濟關係和階級關係決定着人的發展

人的價值關係

價值觀(或情感)與價值的關係在本質上就是主觀與客觀的關係:一方面,客觀價值決定和制約着主觀價值,主觀價值是對客觀價值的反映,是以客觀價值為基礎,並圍繞客觀價值上下波動;另一方面,主觀價值具有一定的相對獨立性,並對客觀價值具有一定程度的反作用,這種反作用表現在對客觀價值的誘導、強化或限制。

人的價值實現

有人認為,人的價值是指人類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和作用。這種觀點把自然界作為價值的主體,混淆了價值的主體與客體,是不符合一般意義上的價值的含義的。
還有人認為,一切價值都是滿足人的需要的,都是世界對人的價值,所以,一切價值都是人的價值。這種觀點,僅僅從一切價值都是由人佔有和享用的角度概括人的價值,是一種具有極少內含的空洞抽象。
第一,人的價值的含義。人的價值就是客體的人對主體的人的需要的滿足,是客體的人對主體的人的積極作用。人的價值是人與人的相互關係,不是人與物的關係。人的價值是人與人之間、人與自我之間的一種相互需要、相互滿足的關係。在人的價值中,人既是價值的主體,又是價值的客體。
首先,在人與人之間,當一個人或者一些人作為價值主體的時候,從別人那裏獲得需要的滿足,佔有和享用別人的積極作用,這種價值屬於別人,是別人的價值。當這些人作為價值客體的時候,自己滿足別人的需要,對別人發生積極的作用,這種價值屬於自己,是自己的價值。這也就是説,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是別人的價值。個人對社會的責任和貢獻,是自己的價值。無論別人的價值,還是自己的價值,都是作為客體的人的價值,都是人的社會價值。人的社會價值就是客體的人對社會的積極作用。
其次,在人與自我之間,人既是自我價值主體,又是自我的價值客體。人自己滿足自己的需要,自己對自己發生積極作用。人自己對自己的價值叫做人的自我價值。人的自我價值就是人自己滿足自己的需要,自己對自己的積極作用。人的自我價值是人的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主張人的自我價值的意義,就在於主張自食其力,自力更生,自己發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
第二,人的價值的主體和客體的構成。人的價值的主體可以是人類、集體或個人,人的價值的客體也可以是人類、羣體或個人。那麼,按照人的價值客體來劃分價值的類型,就可以分為,人類的價值、集體的價值、個人的價值。
首先,人類的價值是客體的人類對主體的人類的積極作用,是人類自己對自己需要的滿足。人類的價值也可以叫做人類的自我價值。
其次,集體的價值是客體的集體對主體的人類、其它集體、個人、本集體的積極作用。一個集體作為客體,對人類、其它集體、個人的積極作用,是集體的社會價值。這個集體對本集體的積極作用,是集體的自我價值。
再次,個人的價值是客體的個人對主體的人類、集體、其它個人、自己的積極作用。個人作為客體,對主體的人類、集體、其它個人的積極作用是個人的社會價值。個人作為客體對自己的積極作用是個人的自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