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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人格減等/10890323
人格減等
鎖定
人格減等是指主體享有人格權,又因特別原因之發生而減少或者喪失人格權。
[1]
中文名
人格減等
分 類
自由權、市民權和家族權
羅馬法
人格減等
類 別
文化歷史
制度探析
在
羅馬法
中,要能在政治經濟和家庭等方面享有完全的權利能力,成為一個享有完全人格的人,必須同時具備自由權、市民權和家族權三種身份權。如果三種身份權中有一種或兩種喪失或發生變化,便成為人格不完全的人,在羅馬法上稱為“人格減等”。
參考資料
1.
人格減等
.中國知網
[引用日期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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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mo许一生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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