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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島嶼

鎖定
人工島嶼(Artifial Island)是人工在海洋中建造的島嶼。
中文名
人工島嶼
外文名
Artificial island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60條規定,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應有專屬權利建造並授權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島。沿海國對這種人工島嶼應有專屬管轄權,包括有關海關、財政、衞生、安全和移民的法律和規章方面的管轄權。這種人工島嶼的建造必須妥為通知,並對其存在必須維持永久性的警告方法。沿海國於必要時在這種人工島嶼周圍設置合理的安全地帶,並可在該地帶中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航行安全和人工島嶼的安全。這一安全地帶不得超過500公尺,並妥為通知。一切船舶都必須尊重這一安全地帶。但這一安全地帶不得設在對用於國際航行必經的公認的海道有干擾的地方。人工島嶼不具有島嶼的地位,它沒有自己的領海、且不影響領海、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的劃定。 [1] 
參考資料
  • 1.    周振想.法學大辭典:團結出版社,199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