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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國民收入

鎖定
人均國民收入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通常為1年)內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國民收入佔有量。人均國民收入與國民收入成正比,與人口數量變動成反比。它基本上可以反映一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國民的生活水平。人均國民收入的增長決定於下列因素:(1)勞動生產率的提高;(2)物質消耗的節約;(3)總人口的變化;(4)勞動力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的高低。 [1] 
中文名
人均國民收入
外文名
national income per capita/per capita national income
性    質
收入
屬    性
國民

人均國民收入指標簡介

人均國民收入水平是衡量一國的經濟實力和人民富裕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
人均國民收入是綜合地反映一國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實力、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標誌。它與人口增長成反比,與國民收入增長成正比。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速度快於發達國家,人口增長速度則大大超過發達國家。致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上差距增大。為增加人均國民收入,增強一國的經濟實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在大力發展經濟、增加生產的基礎上合理地調節人口增長。

人均國民收入制約因素

制約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決定性因素是每一就業人口平均提供的國民收入額,其次則是就業人口占勞動適齡人口的比例及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後兩者的比例增大,有利於加速人均國民收入的增加,但這種增加與提高每一在業人口的人均國民收入額相比,作用則是有限的。
參考資料
  • 1.    吳忠觀. 人口科學辭典: 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