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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疏散
鎖定
- 中文名
- 人口疏散
- 發佈者
-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 分 類
- 早期疏散、臨戰疏散、緊急疏散
可分為早期疏散、臨戰疏散、緊急疏散。必須根據國家發佈的命令,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組織城市人口疏散,是人民防空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基本內容是: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的規模、人口數量及城市防護類別和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人口疏散計劃。明確疏散的原則、時機、比例、範圍、對象、數量、地域、路線、方式以及疏散的組織指揮等。②選擇疏散地域,做好疏散地域的建設和必要的物資儲備。③國家發佈戰爭動員令後,按照上級的指示,建立疏散指揮機構,下達疏散命令,按預定疏散計劃,動員和組織人員疏散;對空襲損失嚴重、受到沾染或受次生災害威脅嚴重的地區,組織人員迅速撤離;處置疏散中出現的情況,做好疏散的安全防護和保障工作。④有關部門和疏散地域政府,做好疏散人口安置和生活供應工作。⑤適時調整疏散計劃。⑥戰爭或空襲結束後,組織疏散人員有序返回。基本要求是:集中主要力量,實施重點疏散;充分準備,快速應變;實施集中統一指揮,確保指揮不間斷;密切協同,主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