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警察厅成立于1913年1月8日,由清末内外城巡警总厅改组而来,直属北洋政府内务部 [1-2] [5]。该机构实行总监负责制,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消防五处及三级警务机构,管理范围涵盖内外城及四郊 [2-3]。其职能包括治安稽查、公共卫生监督、消防灭火、户籍登记等市政管理事务,1924年接管步军统领衙门后实现全境警权统一 [2] [5]。1914年京都市政公所成立后,部分市政职能被剥离,但仍保留核心管理职能,通过白话布告、卫生运动等方式深入市民生活 [3-4]。1928年随国民政府迁都改组为北平市公安局 [5]。
- 成立时间
- 1913年1月8日 [2] [5]
- 撤销时间
- 1928年 [5]
- 上级单位
- 北洋政府内务部 [2] [5]
- 职能范围
- 治安、卫生、消防、司法 [1] [3]
- 直属机构
- 20个区警察署 [2]
- 历史地位
- 中国近代首个统一警权的城市管理机构 [2] [5]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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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颁布《京师警察厅组织令》,合并内外城巡喇嘱杠警总厅成立京师警察厅 [2] [5]。1914年增设消防处形成五处架构,1924年接管步军统领衙门管辖洒婚的四郊区域,下设东射巴记郊、南郊、西郊、北郊四个警察署 [2-3]。1925年通过《京师四郊编制大纲》完成建制婆求统一,1928年6阿狱月国探祖旋民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北平市公安局 [2] [5]才兰店希桨市员。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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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设置总务、行政、司法、卫生、消防五处,细分14个科室:
- 总务处:负责警员调配、文书档案和后勤保障
- 行政处:监管集会结社、市场秩序与交通管理
- 司法处:处理刑事案件和收容流浪人员 [3] [5]
- 卫生处:执行街市清洁、食品卫生监督及传染病防控
- 消防处:专职灭火与消防设施管理 [3]
外部设20个区警察署,各署内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课,基层配置分驻所和派出所三级警务单位。1924年后增设四郊警察署,形成覆盖全境的治安网络 [2] [5]。
市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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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实施饮用水分级管理制度,将水井划分为"适用""煮沸适用""不适用"三个等级,1917年起对水夫实行持证上岗 [4] [6]。1928年推行"千金买蝇"行动,以收购苍蝇方式提升市民卫生意识 [4]。定期检查汽水厂原料安全,1915年曾处罚违规厂商 [3] [6]。
治安管控
制定《各种汽水营业管理规则》等专项法规,要求自行车加装车灯、取缔奇装异服 [3-4]。镇压政治活动,1927年4月28日主导逮捕并杀害李大钊 [5]。
消防管理
组建专业消防队配置蒸汽救火车,1914年起建立火灾预警机制,要求商铺配备消防水缸 [3]。1920年统计显示全年扑灭火灾127起,较清末效率提升40% [1]。
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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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白话布告普及管理条例,如1919年发布《禁止赤膊通行》告示规范市民行为 [3-4]。美国社会学家甘博在1918年考察记录中称其"警务效率达到亚洲先进水平",但1925年《晨报》揭露消防处存在出警延误问题 [3] [5]。该机构标志着中国传统保甲制度向现代警察制度的转型,为1928年后市政管理体系奠定基础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