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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議處

鎖定
清制對有過失的官吏,交吏部擬定處罰辦法,稱為“交部議處”。如系吏部官員,則交都察院議處。
中文名
交部議處
適用領域
吏部官員
語    出
《御製詩集》
例    如
乾隆皇帝翻閲時發現有錯別字
乾隆皇帝 乾隆皇帝
清制對有過失的官吏,交吏部擬定處罰辦法,稱為“交部議處”。如系吏部官員,則交都察院議處。例如:清乾隆十三年九月,文穎館修成《御製詩集》,進呈御覽。乾隆皇帝翻閲時發現有錯別字,勃然大怒,遂命將大學士、文穎館總裁官張廷玉等三人“交部議處”。 [1] 
李鴻章 李鴻章
1896年,李鴻章自歐美出訪回來,覲見光緒皇帝慈禧太后,詳細談了所見歐美的繁華強盛,並以中國貧弱提出“須亟設法”。但他的意見並未得到重視,更未如他所願重新得到重用,於1896年10月24日被任命為總理衙門上行走,並無實權,被人稱為無用的“伴食之宰相”。對此任命,李鴻章當然不樂意,拖了八天後才去上任。就在任命他為總理衙門上行走同一天,朝廷又因有人告發他幾天前曾私入圓明園而下旨嚴責道:“李鴻章擅入圓明園禁地遊覽,殊於體制不合,著交部議處。”幾天後吏部的議處結果是將其革職,光緒皇帝則下旨改為:“罰俸一年,不準抵銷。” [1] 
參考資料
  • 1.    趙爾巽.清史稿:中華書局,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