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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議處
鎖定
清制對有過失的官吏,交吏部擬定處罰辦法,稱為“交部議處”。如系吏部官員,則交
都察院議處。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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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議處
- 適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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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官員
- 語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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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詩集》
- 例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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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翻閲時發現有錯別字
乾隆皇帝
清制對有過失的官吏,交吏部擬定處罰辦法,稱為“交部議處”。如系吏部官員,則交都察院議處。例如:清乾隆十三年九月,文穎館修成《御製詩集》,進呈御覽。
乾隆皇帝翻閲時發現有錯別字,勃然大怒,遂命將大學士、文穎館總裁官張廷玉等三人“交部議處”。
[1]
李鴻章
1896年,
李鴻章自歐美出訪回來,覲見
光緒皇帝和
慈禧太后,詳細談了所見歐美的繁華強盛,並以中國貧弱提出“須亟設法”。但他的意見並未得到重視,更未如他所願重新得到重用,於1896年10月24日被任命為總理衙門上行走,並無實權,被人稱為無用的“伴食之宰相”。對此任命,李鴻章當然不樂意,拖了八天後才去上任。就在任命他為總理衙門上行走同一天,朝廷又因有人告發他幾天前曾私入
圓明園而下旨嚴責道:“李鴻章擅入圓明園禁地遊覽,殊於體制不合,著
交部議處。”幾天後
吏部的議處結果是將其
革職,光緒皇帝則下旨改為:“
罰俸一年,不準抵銷。”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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