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為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原有組成部門 [1]  ,交通部前身為原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 [2]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外文名
Ministry of Transpo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機構屬性
國務院原有組成部門
設立時間
1954年9月
撤銷時間
2008年3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歷史沿革

1954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1954年11月,國務院設立了中國民用航空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早期的中國民用航空局屬軍委系統建制。此後幾年裏,中國民用航空局曾一度被改為交通部的部屬局。
1962年4月,中國民用航空局從交通部分出來,改為國務院直屬局,名稱也改為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1969年11月,鐵道部、交通部和郵電部的郵政部分機構合併,成立了新的交通部。
1973年3月,經中共中央批准,郵政部分從交通部劃出。
1975年1月,交通部又被拆分為鐵道部和交通部。
在此後進行的幾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中,交通部的主要任務一直是負責領導和管理全國水路、公路交通的相關工作 [1-2] 
2008年3月23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交通運輸部掛牌。交通運輸部整合了原交通部、原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的職責以及原建設部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並負責管理國家郵政局和新組建的中國民用航空局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67號),交通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執行。
(二)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六)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實施船舶代理、外輪理貨、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佈局的行業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
(八)負責部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部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九)負責政府間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與國際組織有關事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管理和指導港口、航運公安工作。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內設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67號),交通部設10個職能司(局、廳):
(一)辦公廳
組織協調部機關工作。組織交通行業政策研究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文件;負責值班、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
(二)體改法規司
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法制工作;負責行業立法的規劃、組織、協調和行政複議工作。
(三)綜合規劃司
組織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擬定交通行業產業政策、投融資政策;負責中央投資、中央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佈局規劃及審查;負責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
(四)財務司
指導交通行業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以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
(五)人事勞動司
負責部機關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部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以及部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和衞生工作;管理智力引進和對外勞務合作。
(六)公路司
擬定公路建設和道路運輸的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維護公路建設和道路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監督管理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公路規費稽徵、公路養護、路政、收費公路的管理;負責道路運輸、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運價政策的擬定和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
(七)水運司
擬定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水路運輸的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維護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有關項目的管理;負責水運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負責水運規費稽徵和國際國內水路運輸、港口、船舶代理、外輪理貨及其他水運服務業的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水路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八)科技教育司
擬定交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政策和規劃,推進科研、教育體制改革,負責交通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管理交通行業標準和計量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高等教育、成人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九)國際合作司
管理交通外事工作;負責政府間交通行業涉外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與國際組織有關事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公安局
管理和指導港口、航運公安工作。公安局由交通部、公安部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公安部為主。
機關黨委。負責部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人員編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67號),交通部機關行政編制為300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37名(含總工程師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後勤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歷任領導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部長
章伯鈞(1954年9月-1958年1月)
王首道(1958年2月-1964年7月)
孫大光(1964年7月-1970年)
楊 傑(1970年6月-1975年1月)
葉 飛(1975年1月-1979年2月) [4] 
曾 生(1979年2月-1981年3月)
彭德清(1981年3月-1982年5月)
李 清(1982年5月-1984年7月)
錢永昌(1984年7月-1991年3月)
黃鎮東(1991年3月-2002年10月)
張春賢(2002年10月-2005年12月) [5] 
李盛霖(2005年12月-2008年3月) [6] 
楊傳堂 (2012年-2016年) [8] 
李小鵬(2016年09月-)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