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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否決權
鎖定
交易否決權,球員當時持有的合同,是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麼他便擁有 交易否決權,未經他的同意,球隊無權將他交易。
- 中文名
- 交易否決權
- 權力持有者
- NBA球員
- 開始時間
- 2005-06賽季
- 使用者代表
- 德文·喬治
交易否決權簡介
從2005-06賽季開始,NBA開始使用新版勞資條款(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這版勞資條款將沿用至2010-11賽季,而NBA有權將其延長至2011-2012賽季。在新版 勞資條款當中,關於球員交易有了一些新的規定。
如果一位球員在一支球隊連續效力兩年,那麼他將有權享受早拉里·伯德條款(Early Larry Bird Free-Agent Rights),這一條款可以確保他在不受工資帽限制的情況下,與球隊續簽大額合同。與此同時,如果這位球員當時持有的合同,是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麼他便擁有交易否決權,未經他的同意,球隊無權將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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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否決權(1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