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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倫

(《聖經》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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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倫(Aaron),是《聖經》中記載的人物, 名字有四個意思,分別是:“住在山裏的人”“升高”“開通”和“開朗”。
中文名
亞倫
外文名
Aaron
出生日期
約 公元前 1528年
逝世日期
約 公元前 1405年
職    業
祭司
父    親
暗蘭
母    親
約基別
弟    弟
摩西
兒    子
拿答、亞比户、以利亞撒、以他瑪

亞倫人物生平

亞倫他是摩西的兄長,他協助摩西率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建立會幕後,亞倫被立為祭司。亞倫的妻子是以利沙巴,他的四個兒子後來也都成了祭司。屬利未支派。他是古以色列人的第一位祭司長,亦是祭司職位的始創人。雖然他在祭司的職任與工作上,是基督預表,但在生命與品格上,絕不夠表彰基督。亞倫最大的弱點是:不敢説“不”,容易受人擺佈。聖經記載他生平三次重大失敗,都是因無主見地跟着人走,陪着別人一起犯罪,也陪着別人一起受責備。
亞倫是摩西的代言人。從出埃及記3:10 ~16 ,我們知道耶和華最初呼召摩西,叫他去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摩西説他不善講話,恐怕不能勝任,耶和華説亞倫是個善於講話的人,叫亞倫來幫助摩西。出埃及記7 :7 提到,摩西亞倫去見法老的時候,亞倫已經八十三歲了。他們要求法老同意這些以色列奴隸離開埃及,法老不準,摩西亞倫就用神的杖行了許多神蹟。從出埃及記7 :10 ~12、19 ~20 ;8 :6 、16 ~17 我們看見,起初那些神蹟,是亞倫用杖施行的。
後來我們又從出埃及記17 :8 ~13 ,看見以色列人和亞瑪力人爭戰的時候,亞倫和户珥扶住摩西的手,使他高舉神的杖,使得以色列人大獲全勝。神給人不同的恩賜,好結合力量一同服事他。我們未必個個是摩西,但我們也可以像亞倫那樣,扶住別人的手,成為前方傳道同工和宣教士的代禱者和幫助者
亞倫是個很好的協助者和跟隨者,卻不是一個好領袖。他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堅定的意志,在關鍵時刻沒有主見。雖然他頭腦聰明,口齒伶俐,但遇事軟弱,容易受別人影響。
第一:出埃及記32 :1 ~35 記述,摩西上西奈山四十天,以色列人見摩西遲延不下來,就要求亞倫製造了一個金牛犢當作神像。亞倫身為領袖,和摩西一同見證神種種大能,居然在羣眾要求下,答應他們的要求,事後又在摩西面前推卸責任。這事使神大怒,要把以色列人滅絕。要不是摩西向神懇求,以色列人的下場真是不堪設想。
第二:民數記12 章記述,當米利暗因嫉妒而發言攻擊摩西時,亞倫不但不加提醒,反而和姐姐一起隨聲附和。後來神向他們發怒,亞倫認罪,才得免神的懲罰。
第三:民數記20 :2 ~13 記著,當百姓一再抱怨沒有水喝時,他同摩西一起在加低斯違背神的命令,用杖擊打磐石叫水流出。因為不信,在以色列人眼前沒有尊主為聖,以至在有生之年無法進人應許之地。決心是一種偉大的特性,人生在世,須有一定的方向和目的,如果我們不是向着神,很容易會像亞倫一樣,軟弱跌倒。
雖然亞倫有他的軟弱,神還是使用他。早在出埃及記40:1 ~15,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立起會幕的時候,耶和華曉諭摩西,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用水洗身子,給他們穿上聖衣,用膏油膏他們為祭司,並使他們世世代代,凡受膏的,就永遠當祭司的職任。後來民數記17 :1 ~13 也記述,神使亞倫的杖發芽開花,來肯定他的祭司職份。
這給我們一個盼望,我們不須要十全十美,才配事奉神。我們雖然軟弱,但神也接納我們,只要我們的心緊緊追隨神,不看旁人不看環境,專心依賴神,那麼就能勝過試探。

亞倫人物經歷

經文:出埃及記32章
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事,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最嚴重的罪行,而且這件事發生在剛剛宣佈十誡,舊約成立之後不久。當然不信與無知的以色列人,應自己擔當自己的罪。但作為屬靈領袖之一的亞倫,卻在這件事上難辭其咎。他所以會陷入這麼嚴重的錯誤中,無非因為他不敢説“不”。
不敢冒犯眾人,不敢面對人的反對;他明白真理,卻不敢實行真理。
亞倫給我們看見,單單知道真理的人不一定會按真理而行,還必須先有願按神旨意行事的心志和勇氣,才能實行所知的真理。
亞倫蒙神清楚選召,作摩西的發言人。摩西蒙召時,自認沒有口才。神對摩西説:"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 我知道他是能言的……”(出4:14~16)於是神使亞倫作摩西的“口”,與摩西同向法老爭取讓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機會。當時的埃及人以牛為神聖的動物,民間有很多牛的偶像。約瑟所得的異夢亦以“牛”為主要象徵,因為埃及人較易領會。所以牛犢的像不是神,耶和華才是神。以色列人要離開充滿了以牛犢為偶像的埃及去事奉神(出8:1、20~21、28、32,9:1~3、13,10:3~4、7......),這一點亞倫完全清楚,何況剛剛宣佈的十誡明説:"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 20:4)亞倫竟答應以色列人的要求鑄造金牛犢,就是“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 16:23)。
其實摩西不在時,亞倫既是摩西的發言人,又是大祭司,只要他反對造金牛犢,或大膽説些勉勵警告的話,理應可以阻擋以色列人犯拜金牛犢的罪;但亞倫一開始就不敢説“不”,且按出埃及記32:1~6 的記載,以色列人一要求,亞倫就答應為他們造金牛犢。後來摩西下山責備他時,他回答説: “......我對他們説:'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便出來了。”(出 32:24)細讀這節經文,可見聖經記載的事實中,既風趣又富諷刺。怎麼可能亞倫把金環扔在火中,金牛犢便會出來?亞倫又不是金匠,縱使是金匠,也必須先鑄模或“打樣”熔化金子,才會造成金牛犢。這其中必須經過亞倫的贊同,交給金匠製造,有許多配合造金牛犢的細節都要經亞倫同意,才會造出金牛犢來的,他怎能這麼輕描淡寫掩飾為以色列人鑄金牛犢的罪?
更可笑的是造了金牛犢之後,亞倫競宣告説:“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次日清晨;百姓起來獻播祭和平安祭……”(出32:5-6)這位至高神的大祭司,竟忽然變成金牛犢的祭司,連自己還不覺得羞恥? 不知道自己的“墜落”。拜金牛犢怎可算為拜神? 向金牛犢獻祭,怎麼能説是向耶和華守節? 這樣的話競出於大祭司的口! 可見人間的祭司如何軟弱無能,令人嘆息。但亞倫説這些話,可見他在真理應用方面,自己先被魔鬼誤導了,又站在宗教領袖的地位上,誤導以色列眾人。
今日,教會正有不少像亞倫這樣的人,怕得罪人。卻不怕得罪神。明知是罪惡的事,卻姑息包庇。口裏説要按真理而行,腳步卻踏向邪惡。知道教會該與世俗有分別,卻順應潮流,隨波逐浪;恐怕失去職任,受不起經濟壓力;在生活需用上沒有信心信靠神,不敢不仰人鼻息,討人歡喜。
有不少青年傳道人以取得較高的學位為滿足,在神的話語上卻一知半解,對聖經未能融會貫通,所以在應用上常發生錯誤,在誤導了別人之後,不肯謙卑更正,追求深入瞭解經文,就會有強解聖經,掩飾自己錯誤的情形發生,從無意的誤導變成故意的誤導。所以不是單憑有真理的知識,便可以行在真理中,還必須有不體貼肉體,只體貼聖靈;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神的喜悦之心志,才會真正按真理而行。

亞倫背叛摩西

經文“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米利暗和亞倫,因他所娶的古實女子,就毀謗他、説:‘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説話,不也與我們説話嗎?’這話耶和華聽見了。”(民12:1~2)
米利暗與亞倫背叛摩西,雖然比起可拉黨的叛亂,可説是小巫見大巫;但對摩西心靈上的打擊,卻遠甚於可拉黨,因為亞倫是他的胞兄,米利暗是他的胞姊,竟然公開説他專橫。這對摩西在以色列人中的形象有極大的破壞。雖然摩西本人並不是爭權爭地位,但對他作為一個屬靈領袖之人格和事奉動機若有任何損毀,都會令神的百姓失去可敬的模楷,而間接增加摩西領導以色列人的困難。
聖經雖沒有説明在毀謗摩西的事上,米利暗是主腦,亞倫是從犯,但從下文只有米利暗受罰看來,極可能是米利暗主動,亞倫附和:所以亞倫只受責備,未長大麻風。有人以為亞倫未受較重處罰,因他是大祭司,這解釋不成立,因神對親近他的人更顯為聖(利 10:3)。祭司犯罪所獻的贖罪祭,用的祭牲比官長與庶民犯罪所用的祭牲更貴(利四章)。摩西因一次發怒,不得進迦南(民 20:12),都證明神不會因人所擔任之聖職而減輕他的懲罰,反會更嚴厲懲治。
亞倫、米利暗聯合毀謗摩西,所用的藉口極為合理,因為從以色列人的祖宗起,就不娶外邦人為妻。以撒雅各都為着不娶迦南人,而遠道回本族中娶妻(創24、28章)。摩西娶古實女子為妻,可説被他們抓住了弱點(有關摩西娶古實女子的事在此不作詳解)。但神竟然完全不理會他們所提出的理由,責備他們説:"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因為神知道那只是他們的藉口,真正的原因是嫉妒、爭權。“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説話,不也與我們説話嗎?......”這句話把他們內心真正的不滿表露出來。
神自己為摩西爭辯,雖然神也把啓示給他們或別的先知,但神所賜給摩西的遠勝其他先知。惟有摩西是神指明預表基督的先知(申18:18;徒3:22),而事實上,以後神仍不斷把話語賜給摩西,卻未見亞倫與米利暗如何領受神的信息。
今日事奉神的人,切忌花費心計、精神去挑剔成“製造”別人的“不是”,應多花時間在神跟前等候,與神親近,追求生命長大,自然會多領受神的話語。我們不會把家裏重要的話語囑咐一個最幼小的孩子傳達,只會囑咐我們看為最可靠、最成熟的孩子傳達。所以自古以來,神一直用他的信息印證他的僕人。因別人蒙主使用,有神的話語臨到而嫉妒毀謗,結果只會使自己心靈更枯竭,更沒有神的信息可傳。如果自己心靈枯乾,“耶和華的言語稀少”(撒上 3:1),不應向那些有神話語的人懷怨,該自己虛心求神憐憫,讓神指明自己裏面的攔阻是什麼。

亞倫事件重演

經文 (民數記20:1~13)
民數記二十章記載以色列人在汛的曠野( Wilderness of Zin)的加低斯(Kadesh),因沒有水喝與摩西爭鬧,大發怨言。這是以色列人發出同類怨言的第二次。第一次約於四十年前在汛的曠野( Wilderness of Sin)之利非訂(Rephidim)與摩西爭鬧。雖然時間地點都不同,但相同的“歷史悲劇”竟然重演。這證明以色列人四十年來,不但肉身在曠野兜圈子,靈性也沒有長進,仍然停留在怨言與窺探神作為的地步。但最不幸的,是這次的爭鬧竟引致摩西、亞倫受罰,不得進入迦南,未能一睹他自己四十年來渴望見到的應許地。
這時摩西已經老邁,四十年來受盡委屈,對以色列人惡言的埋怨到了難忍受的地步。神叫他與亞倫一同招聚會眾,在他們面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但聖經的記載,顯示摩西不是吩咐磐石出水,而是發怒地擊打磐石。聖經的記載是這樣:“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説:'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説: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説:'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20:10~12)
注意:受神之命去吩咐磐石出水的摩西與亞倫二人,在百姓跟前發怒並擊打磐石兩下的是摩西一人;但受罰不能進迦南的也是摩西、亞倫二人。換言之,亞倫雖然沒有發怒,卻一同受罰。雖然發怒的只是摩西一人,神卻算為摩西、亞倫二人。因十二節説:“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説:'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神不是單説摩西不信他,不尊他為聖,神把亞倫也算為不信他,不尊他為聖,所以也跟摩西一樣不得進入迦南。
這是否神不公平? 摩西一人得罪神,為什麼要亞倫陪着一起受罰? 明明摩西一人不尊神為聖,為什麼亞倫也算在內呢? 神必定不會屈枉正直。若是亞倫有可原諒之處,必不至受同樣的懲治。從民數記第十二章米利暗帶頭反對摩西的事上,亞倫只受較輕的處罰,可證明神的懲罰各按輕重,不會不公平。亞倫即與摩西一同受命去招聚會眾,吩咐磐石出水,摩西卻向會眾發怒,不是“吩咐磐石”出水,而是擊打磐石,對神的態度不敬。亞倫應該表明他自己的態度,不該任憑摩西發怒。,何況按肉身他是摩西的哥哥;按聖職的地位他是摩西的助手;按這件所領受的命令,是與摩西一同承擔的。他理該勸告摩西,甚至指明摩西如此在百姓跟前發怒,就是向神示威,向神生氣。但他在摩西得罪神時,既不表明他並不同意摩西的行事,就等於附從摩西所説所行。所以神把他與摩西一同懲罰。
許多讀聖經的人為摩西一次發怒而不得進迦南覺得可惜,但亞倫因不敢表明自己的不同意而不得進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