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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縣司法局

鎖定
根據《中共井研縣委井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井委發〔2010〕16號)精神,設立井研縣司法局(簡稱縣司法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井研縣司法局
地    址
井研縣研城鎮建設路水亭巷9號
內設機構
5個
所屬機構
井研縣人民政府

井研縣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擬定司法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和排查化解社會矛盾以及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調委會、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工作。
(四)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管理和監督公證機構、公證人員,指導公證業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訴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七)指導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井研縣司法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協調各股、室、中心的業務工作。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案件及行政賠償有關工作。承辦人大、政協的提案建議。承擔文電收發運轉、文書檔案工作,負責目標管理、信息、調研、保密、計劃生育和綜合性工作總結、報表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事業經費和安全、通訊和車輛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傳股
擬定全縣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縣法制建設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加強對在職政法人員、企事業法律顧問的培訓工作。
(三)律師公證管理股
管理、指導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和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業務工作,檢查、指導辦案(證)質量;負責制定法律服務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監督、清理、整頓社會法律服務市場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諮詢機構;負責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等從事法律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指導、督促擬定各項管理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配合市司法局對公證員、律師資格的認定,執照的申報、發放和年檢註冊等工作;負責受理當事人對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調查核實工作;負責對公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所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業務指導、思想教育、經驗交流和獎懲,以及對外業務聯繫工作。
(四)人民調解工作股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全縣基層人民調解行政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總結、簡報、信息、典型材料的收集、整理、起草制發工作。
(五)政工股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警的培訓和立功創模、表彰獎勵;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幹警錄聘、人員調入、撫卹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技術等級評審以及機關的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羣工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對司法行政機關人員和法律服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黨紀政紀監督,負責全局內審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井研縣司法局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縣法律援助中心、縣公證處、武陽律師事務所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