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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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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三代五霸:夏昆吾,商大彭、豕韋,周齊桓、晉文,謂之五霸。 [1] 
春秋五霸孔子刪定的《春秋》和《孟子》指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王。《墨子》和《荀子》指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也稱五伯。
中文名
五霸
夏商周三代五霸
夏昆吾,商大彭、豕韋,周齊桓、晉文,謂之五霸

五霸夏商周五霸

霸
春秋時期《左傳》主張五霸分指夏、商、週三代的5個諸侯國。但夏、商二代史事渺茫難考,有關昆吾、大彭、豕韋的情況也缺少記載,是否出現了諸侯爭霸活動有證明,但是不齊全,不足以説明是諸侯爭霸真的出現過,並且不是流言。
東漢《白虎通義》:“五霸者,何謂也?昆吾氏大彭氏豕韋氏齊桓公晉文公也。“
宋代朱熹四書章句集註》注云:“丁氏曰:‘夏昆吾,商大彭、豕韋,周齊桓、晉文,謂之五霸。’” [1] 

五霸春秋五霸

中國東周的前期即春秋時期五個勢力強大的諸侯國,亦作五伯。《商君書·更法》:“五霸不同法而霸。”
其具體所指,有以下幾種説法。
1.孔子-孟子的説法:
孔子刪定的《春秋》説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
孟子》繼承它,指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公。(但是秦穆公宋襄公並未成為中原霸主)。《孟子·告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又説:“五霸,桓公為盛。”
2.墨子-荀子的説法:
《墨子·所染》謂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所染當,故霸諸侯”。
荀子》以上述五君為“五伯”。
荀子·王霸》稱:“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所謂信立而霸也。”《荀子·議兵》又説上述五君,“可以霸而不可以王”。
從春秋的歷史狀況看,此説較為恰當。大國爭霸是春秋時期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當時因諸侯割據,未能形成統一的政治核心,諸侯中相繼興起的強國,有的以“尊王”、“攘夷”為口號,如齊桓公、晉文公;有的形式上取得周王室認可,如越王勾踐;有的則打算取代周王室,如楚莊王。他們都為爭奪僕從國而展開政治和軍事的角逐以謀求霸主地位。事實上,春秋數百年間,追求並達到這種地位的君主不止5位 ,齊桓公等不過是最著名的幾個代表。由於論者取捨標準不同,故而出現了分歧的説法。五霸指的五人是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莊王
3.後世説法:
東漢《白虎通·號》記:“或曰五霸謂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吳人闔閭也。”
東漢《風俗通義·五霸》曰:“《春秋》説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是五霸也。”
唐代顏師古注《漢書》雲:“五霸謂齊桓、晉文、秦穆、宋襄、吳夫差也。”唐代《史記索隱》用孔子-孟子的説法,説齊桓 晉文 秦穆 宋襄 楚莊。
可見歷來解釋之歧異。

五霸逐一分析

在上述四説中,只有齊桓公晉文公是眾所公認的二位霸主,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麼餘下的三霸應該歸誰呢?試對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進行分析:

五霸宋襄公

齊桓公死後,宋襄公乘諸侯無主之機,欲為霸主。《春秋·僖公十八年》記,宋襄公曾與曹伯、衞人、邾人伐齊,把齊軍打得大敗。僖公十九年,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國的國君,與曹人、邾人盟於曹南;二十一年,宋人與齊人、楚人盟於鹿上;二十二年,宋襄公又聯合衞國、許國、滕國一起伐鄭。這幾年的會盟、征伐,《春秋》均列宋襄公為首,他曾經做過短時期的盟主。但就在會盟之際,宋襄公被楚拘留;後戰於泓,又為楚所敗,遂傷而死。

五霸秦穆公

韓非子·難二》稱:“蹇叔處秦而秦霸。”《新序·雜事三》謂:“秦用由余而霸中國。”可見秦穆公曾經稱過霸。但《左傳·文公六年》因其死後用人殉葬,便明確指出:“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史記·齊世家》也謂:秦穆公闢遠,不與中國會盟。”但《史記·秦本紀》和《李斯列傳》都説他用賢伐戎,並國開地,“遂霸西戎”。所以有人認為,秦穆公僅可稱為“偏霸”,不能列為中原五霸之中。

五霸楚莊王

韓非子·喻老》曰:“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晉於河雍,合諸侯於宋,遂霸天下,”從歷史記載來看,楚莊王武力強盛,曾稱霸中原是沒有問題的。但歷來有人認為,他曾炫耀軍事實力,威脅周王室,向周室“問鼎之大小輕重”,太驕橫跋扈,不像一個霸主之所為。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就指出,楚莊王等沒有“尊事王室之功”,不宜列入五霸。

五霸吳王闔閭

《呂氏春秋·簡選》稱:“吳闔閭..與荊(楚)戰,五戰五勝,遂有郢,東征至於庳廬,西伐至於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 《戰國策·秦策》也謂:“伍子胥..卒興吳國闔廬為霸。”但事實究竟怎樣呢?有人指出,吳闔閭僅僅是西破強楚,昭王奔隨後,隨人不以昭王給吳,吳人只得引退,不敢與爭,當無力西及巴蜀;北迫齊晉也於史無徵。因此,吳闔閭應為偏霸。五、吳夫差。他曾經南敗越,西敗陳楚,北敗齊魯,在與晉的黃池之會中以先到為盟主。可是正當他北上爭霸之時,越勾踐抄了他的後路,端了他的老窩,吳夫差兵敗身死。

五霸越王勾踐

呂氏春秋·順民》説:“越王..殘吳,二年而霸。” 《史記·越世家》載:“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 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 “號稱霸主”。這裏所記,周王曾經賜胙命伯,當然是稱霸的明證。但不少論者總以為,越王勾踐作為霸主的史實,畢竟太少。綜上分析可見,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認作霸主,而各自又都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國君歷史上明確記載他們曾經是“霸”,如《左傳·成公十八年》謂:“晉悼公..所以復霸也”;《左傳·昭公三年》雲: “昔文、襄之霸也”,杜預注:“晉文公、襄公。”可見晉襄公、晉悼公都曾作過霸主。這些國君,是否也應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 關於春秋“五霸”,歷史記載和歷來的看法如此分歧,莫衷一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