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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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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學説為中醫哲學思想五行理論在醫學上的應用,用來解釋人體生理病理,及疾病的病因病機等,為中醫基礎學術理論。
中文名
五行學説
類    別
中醫基礎術語

目錄

五行學説解讀

指五行在醫學應用,發展為一種中醫的學術理論。它主要是以五行配五臟為中心: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腎水。基本內容:①在五臟為中心的基礎上,通過經絡以聯繫全身,説明人體的整體性,並通過自然現象的觀察與醫學實踐聯繫到五方、四時等,説明人與自然界的統一性。《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髒為肝,在色為蒼,……在變動為握,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醫療實踐證明,怒可以傷肝,肝病患者有易怒、頭暈、目眩、抽搐以及筋和眼的一些症候,採用治肝的方藥或針灸肝經的穴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②用五行的生、克和相侮、相乘等理論以闡述五臟之間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約的關係,與陰陽學説貫通一起,可以認識到一些防治疾病的道理。《類經》:“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為害,必須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運行不息,相反相成。”《素問·五運行大論》:“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隨着醫藥學的發展,內容有所豐富,觀點也有所更新,故中醫學的五行學説,便與哲學上的五行日趨分離,日漸為臟腑相互關係所更替。這種臟腑相關學説指導臨牀診斷與治療,行之有效。因此醫學上的五行學説與逐步趨向唯心的古代哲學上的五行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五行學説中醫應用

五行學説在中醫學的應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來分析歸納人體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組織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種功能活動,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進而與自然環境相聯繫,建立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並以五行的生剋制化規律來分析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防治。因此,五行學説作為中醫學主要的思維方法在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建立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還對中醫臨牀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説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關係
五行學説在生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以生剋制化説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等幾個方面。
1.説明五臟的生理特點
五行學説將人體的五臟分別歸屬於五行,並以五行的特性來説明五臟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長、升發、舒暢、條達的特性,肝喜條達而惡抑鬱,有疏通氣血,調暢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屬木。火有温熱、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脈以維持體温恆定心主神明以為臟腑之主,故以心屬火。土性敦厚,有生化萬物的特性,脾主運化水谷、化生精微以營養臟腑形體,為氣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屬土。金性清肅、收斂,肺具有清肅之性,以清肅下降為順,故以肺屬金。水具有滋潤、下行、閉藏的特性,腎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腎屬水。
2. 構建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
五行學説除以五行特性類比五臟的生理特點,確定五臟的五行屬性外,還以五臟為中心,推演絡繹整個人體的各種組織結構與功能,將人體的形體、官竅、精神、情志等分歸於五臟,構建以五臟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統。同時又將自然界的五方、五氣、五色、五味等與人體的五臟聯繫起來,建立了以五臟為中心的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將人體內外環境聯結成一個密切聯繫的整體。如以肝為例:“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問·金匱真言論》),這樣把自然界的東方、春季、青色、風氣、酸味等,通過五行的木與人體的肝、筋、目聯繫起來,構築了聯繫人體內外的肝木系統,體現了天人相應整體觀念
3.説明五臟之間的生理聯繫
五臟的功能活動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繫的。五行學説不僅用五行特性説明五臟的功能特點,而且還運用五行生剋制化理論來説明臟腑生理功能的內在聯繫,即五臟之間存在着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
(1)以五行相生説明五臟之間的資生關係: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濟心,肝之疏泄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陽温煦脾土,助脾運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氣運化,化氣以充肺;肺生腎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腎精,肺氣肅降以助腎納氣;腎生肝即水生木,如腎藏精以滋養肝血,腎陰資助肝陰以防肝陽上亢
(2)以五行相剋説明五臟之間的制約關係:腎制約心即水克火,如腎水上濟於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約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陽熱,可以抑制肺氣清肅太過;肺制約肝即金克木,如肺氣清肅,可以抑制肝陽的上亢;肝制約脾即木克土,如肝氣條達,可疏泄脾氣之壅滯;脾制約腎即土克水,如脾氣之運化水液,可防腎水氾濫。
(3)以五行制化説明五臟之間的協調平衡:依據五行學説,五臟中的每一髒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聯繫。五臟之間的生剋制化,説明每一髒在功能上因有他髒的資助而不至於虛損,又因有他髒的制約和剋制,而不致於過亢;本髒之氣太盛,則有他髒之氣制約;本髒之氣虛損,則又可由他髒之氣補之。如脾(土)之氣,其虛,則有心(火)生之,其亢,則有肝(木)克之;肺(金)氣不足,脾(土)可生之;腎(水)氣過亢,脾(土)可克之。這種制化關係把五臟緊緊聯繫成一個整體,從而保證了人體內環境的統一。
應當指出的是,五臟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關係,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規律來論述的。然而,五臟的功能是多樣的,其相互間的關係也是複雜的。五行的特性並不能説明五臟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關係也難以完全闡釋五臟間複雜的生理聯繫。因此,在研究臟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間的內在聯繫時,不能囿於五行之間相生相剋的理論。
(二)説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
五行學説,不僅可用以説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聯繫,而且也可以説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影響。某髒有病可以傳至他髒,他髒疾病也可以傳至本髒,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為傳變。以五行學説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傳變,可分為相生關係的傳變和相剋關係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係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髒之病傳及子髒。如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故腎為母髒,肝為子髒。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牀常見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髒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髒不足累及子髒虧虛的母子兩髒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髒傳及母髒。如肝屬木,心屬火,木能生火,故肝為母髒,心為子髒。心病及肝,即是子病及母。臨牀常見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髒虛引起母髒也虛的虛證,又有子髒盛導致母髒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髒盛導致母髒虛的虛實夾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即是。
2.相剋關係的傳變
包括“相乘”和“相侮”兩個方面。
相乘,是相剋太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髒過盛,而致其所勝之髒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髒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髒的正常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剋關係而言,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由於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伐,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為“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亦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由於某髒過於亢盛,導致其所不勝無力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現象。例如:肺金本能剋制肝木,由於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僅無力制約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狀,稱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於某髒虛損,導致其所勝之髒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全身水腫,稱為“土虛水侮”。
總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為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為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為乘;病傳至肺,為侮其他四髒,以此類推。
五行學説認為,按相生規律傳變時,母病及子病情輕淺,子病及母病情較重,如清·徐大椿難經經釋》説:“邪挾生氣而來,則雖進而易退”;“受我之氣者,其力方旺,還而相剋,來勢必甚。”按照相剋規律傳變時,相乘傳變病情較深重,而相侮傳變病情較輕淺。如《難經經釋》説:“所不勝,克我者也。髒氣本已相制,而邪氣挾其力而來,殘削必甚,故為賊邪”;“所勝,我所克也。髒氣既受制於我,則邪氣亦不能深入,故為微邪。”
此外,運用五行學説還可以闡釋五臟發病與季節的關係。五臟外應五時,所以五臟發病的一般規律,是在其所主之時受邪而發病,即春天多發肝病,夏天多發心病,長夏多發脾病,秋天多發肺病,冬天多發腎病。故《素問·咳論》説:“五臟各以其時受病……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由於五行生剋規律不能完全闡釋五臟間複雜的生理關係,因而五臟間病變的相互影響也難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説明。《素問·玉機真藏論》已有“然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的論述。故對於疾病的五臟傳變,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規律的束縛,而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去把握疾病的傳變。
(三)指導疾病的診斷
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當內臟有病時,其功能活動及其相互關係的異常變化,可以反映到體表相應的組織器官,出現色澤、聲音、形態、脈象等諸方面的異常變化,即所謂“有諸內者,必形諸外”(《孟子·告子下》)。五行學説將人體五臟與自然界的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作了相應聯繫,構成了天人一體的五臟系統,因而觀察分析望、聞、問、切四診所蒐集的外在表現,依據事物屬性的五行歸類和五行生剋乘侮規律,可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推斷病情進展和判斷疾病的預後。即所謂“視其外應,以知其內臟”(《靈樞·本藏》)。
1.確定五臟病變部位
五行學説以事物五行屬性歸類和生克乘侮規律確定五臟病變的部位,包括以本髒所主之色、味、脈來診斷本髒之病和以他髒所主之色、味、脈來確定五臟相兼病變。如面見青色,喜食酸味,脈見弦象,可以診斷為肝病;面見赤色,口味苦,脈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若脾虛病人,而面見青色,為木來乘土,是肝氣犯脾;心臟病人,而面見黑色,為水來乘火,多見於腎水上凌於心等等。故《難經·六十一難》説:“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脈而知之者,診其寸口,視其虛實,以知其病,病在何臟腑也。”
2.推斷病情的輕重順逆
五行學説根據五色之間的生克關係來推測病情的輕重順逆。由於內臟疾病及其相互關係的異常變化,皆可從面部色澤的變化中表現出來。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主色”和“客色”的變化,以五行的生克關係為基礎,來推測病情的順逆。“主色”是指五臟的本色,“客色”為應時之色。“主色”勝“客色”,其病為逆;反之,“客色”勝“主色”,其病為順。清·吳謙《醫宗金鑑·四診心法要訣》説:“肝青心赤,脾髒色黃,肺白腎黑,五臟之常。髒色為主,時色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長夏四季色黃。常則客勝主善,主勝客惡。”
五行學説還將色診和脈診結合起來,即色脈合參,結合五行生剋規律來推斷疾病的預後。如肝病色青而見弦脈,色脈相符;如果不得弦脈而反見浮脈,則屬相勝之脈,即克色之脈,為逆,預後不佳;若得沉脈,則屬相生之脈,即生色之脈,為順,預後較好。如《靈樞·邪氣藏府病形》所説:“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疾病的表現千變萬化,要作出正確的診斷,必須堅持“四診合參”,切不可拘泥於以五行理論的推斷,以免貽誤正確的診斷和有效的治療。
(四)指導疾病的治療
五行學説指導疾病的治療,主要表現在:根據藥物的色、味,按五行歸屬指導臟腑用藥;按五行的生克乘侮規律,控制疾病的傳變和確定治則治法;指導針灸取穴和情志疾病的治療等幾個方面。
1.指導臟腑用藥
不同的藥物,有不同的顏色與氣味。以顏色分,有青、赤、黃、白、黑“五色”;以氣味辨,則有酸、苦、甘、辛、鹹“五味”。藥物的五色、五味與五臟的關係是以天然色味為基礎,以其不同性能與歸經為依據,按照五行歸屬來確定的。即:青色、酸味入肝,赤色、苦味入心,黃色、甘味入脾,白色、辛味入肺,黑色、鹹味入腎。如白芍、山茱萸味酸入肝經以補肝之精血;丹蔘味苦色赤入心經以活血安神;石膏色白味辛入肺經以清肺熱;白朮色黃味甘以補益脾氣;玄蔘、生地色黑味鹹入腎經以滋養腎陰等。臨牀臟腑用藥,除色味外,還必須結合藥物四氣(寒、熱、温、涼)和升降浮沉等理論綜合分析,辨證應用。
2.控制疾病的傳變
根據五行生剋乘侮理論,五臟中一髒有病,可以傳及其他四髒而發生傳變。如肝有病可以影響到心、肺、脾、腎等髒。心、肺、脾、腎有病也可以影響肝臟。不同臟腑的病變,其傳變規律不同。因此,臨牀治療時除對所病本髒進行治療之外,還要依據其傳變規律,治療其他臟腑,以防止其傳變。如肝氣太過,或鬱結或上逆,木亢則乘土,病將及脾胃,此時應在疏肝平肝的基礎上預先培其脾氣,使肝氣得平,脾氣得健,則肝病不得傳於脾。如《難經·七十七難》所説:“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先實其脾氣。”這裏的“實其脾氣”,是指在治療肝病的基礎上佐以補脾、健脾。
疾病的傳變與否,主要取決於髒氣的有盛有衰。“盛則傳,虛則受”,是五臟疾病傳變的基本規律。在臨牀實踐中,我們既要根據五行的生克乘侮關係掌握五臟病變的傳變規律,調整太過與不及,控制其傳變,防患於未然,同時又要依據具體病情辨證施治,切勿將其作為刻板公式而機械地套用。
3.確定治則治法
五行學説不僅用以説明人體臟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傳變,指導疾病的診斷和預防,而且還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來確定疾病的治療原則和方法。
(1)依據五行相生規律確定治則和治法:臨牀上運用五行相生規律來治療疾病,其基本治療原則是補母瀉子,即“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難經·六十九難》)。
補母,是指一髒之虛證,不僅須補益本髒以使之恢復,同時還要依據五行相生的次序,補益其“母髒”,通過“相生”作用而促其恢復。補母適用於母子關係的虛證。如肝血不足,除須用補肝血的藥物(如白芍等)外,還可以用補腎益精(如何首烏等)的方法,通過“水生木”的作用促使肝血的恢復。
瀉子,是指一髒之實證,不僅須瀉除本髒亢盛之氣,同時還可依據五行相生的次序,瀉其“子髒”,通過“氣舍於其所生”的機理,以瀉除其“母髒”的亢盛之氣。瀉子適用於母子關係的實證。如肝火熾盛,除須用清瀉肝火的藥物(如龍膽草、柴胡等)外,還可用清瀉心火(如生地、木通等)的方法,通過“心受氣於肝”,“肝氣舍於心”的機理,以消除亢盛的肝火。
依據五行相生規律確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滋水涵木法、益火補土法培土生金法金水相生法四種。
滋水涵木法:是滋腎陰以養肝陰的治法,又稱滋腎養肝法、滋補肝腎法。適用於腎陰虧損而肝陰不足,甚或肝陽上亢之證。
益火補土法:是温腎陽以補脾陽的治法,又稱温腎健脾法、温補脾腎法。適用於腎陽衰微而致脾陽不振之證。
必須説明的是,按五行生剋次序來説,心屬火,脾屬土,火不生土應當是心火不生脾土,而益火補土應當是温心陽以暖脾土。但自命門學説興起以來,多認為命門之火具有温煦脾土的作用。因此,目前臨牀上多將“益火補土”法用於腎陽(命門之火)衰微而致脾失健運之證,而少指心火與脾陽的關係。
培土生金法:是健脾生氣以補益肺氣的治法。主要用於脾氣虛衰,生氣無源,以致肺氣虛弱之證,若肺氣虛衰,兼見脾運不健者,亦可應用。
金水相生法:是滋養肺腎之陰的治法,亦稱滋養肺腎法。主要用於肺陰虧虛,不能滋養腎陰,或腎陰虧虛,不能滋養肺陰的肺腎陰虛證
(2)依據五行相剋規律確定治則和治法:臨牀上運用五行相剋規律來治療疾病,其基本治療原則是抑強扶弱。
人體五臟相剋關係異常而出現的相乘、相侮等病理變化的原因,不外乎“太過”和“不及”兩個方面。“太過”者屬強,表現為機能亢進;“不及”者屬弱,表現為機能衰退。因而治療上須同時採取抑強扶弱的治療原則,並側重於制其強盛,使弱者易於恢復。若一方雖強盛而尚未發生克伐太過時,亦可利用這一治則,預先加強其所勝的力量,以阻止病情的發展。
抑強,適用於相剋太過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肝氣橫逆,乘脾犯胃,出現肝脾不調、肝胃不和之證,稱為“木旺乘土”,治療應以疏肝平肝為主。又如木本克土,若土氣壅滯,或脾胃濕熱寒濕壅脾,不但不受木之所克,反而侮木,致使肝氣不得疏達,稱為“土壅木鬱”,治療應以運脾祛邪除濕為主。抑其強者,則其弱者機能自然易於恢復。
扶弱,適用於相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脾胃虛弱,肝氣乘虛而入,導致肝脾不和之證,稱為“土虛木乘”或“土虛木賊”,治療應以健脾益氣為主。又如土本制水,但由於脾氣虛弱,不僅不能制水,反遭腎水之反克而出現水濕氾濫之證,稱為“土虛水侮”,治療應以健脾為主。扶助弱者,加強其力量,可以恢復臟腑的正常功能。
依據五行相剋規律確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法培土製水法、佐金平木法和瀉南補北法四種。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療肝脾不和或肝氣犯胃病證的治法,又稱疏肝健脾法、調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適用於木旺乘土或土虛木乘之證。臨牀應用時,應依據具體情況的不同而對抑木和扶土法有所側重。如用於木旺乘土之證,則以抑木為主,扶土為輔;若用於土虛木乘之證,則應以扶土為主,抑木為輔。
培土製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療水濕停聚病證的治法,又稱為敦土利水法。適用於脾虛不運,水濕氾濫而致水腫脹滿之證。
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陰清肝火以治療肝火犯肺病證的治法,也可稱為“滋肺清肝法”。適用於肺陰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證。若屬肝火亢盛,左升太過,上炎侮肺,耗傷肺陰的肝火犯肺證,當清肝平木為主,兼以滋肺陰以肅降肺氣為治。
瀉南補北法:是瀉心火補腎水以治療心腎不交病證的治法,又稱為瀉火補水法、滋陰降火法。適用於腎陰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濟,心腎不交之證。因心主火,火屬南方;腎主水,水屬北方,故稱瀉南補北法。若由於心火獨亢於上,不能下交於腎,則應以瀉心火為主;若因腎水不足,不能上奉於心,則應以滋腎水為主。但必須指出,腎為水火之宅,腎陰虛亦可致相火偏旺,也稱為水不制火,這屬於一髒本身水火陰陽的偏盛偏衰,不能與五行生剋中水不克火混為一談。
總之,根據五行相生、相剋規律可以確立有效的治則和治法,指導臨牀用藥。但在具體運用時又須分清主次,要依據雙方力量的對比進行全面考慮。或以治母為主,兼顧其子;治子為主,兼顧其母。或以抑強為主、扶弱為輔;扶弱為主,抑強為輔。如此,方能正確地指導臨牀實踐,提高治療效果。
4.指導針灸取穴
針灸療法中,針灸學家將手足十二經近手足末端的井、滎、輸、經、合“五輸穴”,分別配屬於木、火、土、金、水五行。在治療臟腑病證時,根據不同的病情以五行的生克規律進行選穴治療。如治療肝虛證時,根據“虛則補其母”的原則,取腎經的合穴(水穴)陰谷,或本經合穴(水穴)曲泉進行治療。若治療肝實證,根據“實則瀉其子”的原則,取心經滎穴(火穴)少府,或本經滎穴(火穴)行間治療,以達到補虛瀉實,恢復臟腑正常功能之效。
5.指導情志疾病的治療
人的情志活動,屬五臟功能之一,而情志活動異常,又會損傷相應內臟。由於五臟之間存在相生相剋的關係,故人的情志變化也有相互抑制作用。臨牀上可以運用不同情志變化的相互抑制關係來達到治療目的。如“怒傷肝,悲勝怒……喜傷心,恐勝喜……思傷脾,怒勝思……憂傷肺,喜勝憂……恐傷腎思勝恐”(《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這就是情志病治療中的所謂“以情勝情”之法。
以五行生剋規律闡釋疾病的治療,有其一定的實用價值,但是並非所有疾病的治療都能用五行生剋規律來解釋。臨牀上既要正確地掌握五行生剋規律,又要根據具體病情進行辨證論治。
[1-2] 
參考資料
  • 1.    李經緯等.《中醫大辭典》:人民衞生出版社,1995年
  • 2.    孫廣仁.《中醫基礎理論》:中國中醫藥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