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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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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正義》是唐代孔穎達等奉敕編寫的經書義疏著作。唐太宗倡儒學:“朕所好者,惟在堯舜之道,周禮之教,以為如鳥有翼,如魚依水,失之必死,不可暫無耳。”“學者將植,不學者將落。” [2]  貞觀年間,詔孔穎達、顏師古、王恭諸儒撰五經義訓,永徽四年以《五經正義》頒行天下。 [1]  [3] 
五經指五部儒家書籍,即詩(詩經)、書(尚書)、禮(禮記或儀禮)、易(周易)、春秋。漢朝時有“五經”之稱。
中文名
五經正義
朝    代
唐代
屬    系
經學義疏
作    者
顏師古、孔穎達、司馬才章、王恭、王琰等 [4] 

五經正義作品簡介

《五經正義》為書經義疏合集。有周易正義(14卷)、尚書正義(20卷)、毛詩正義(40卷)、禮記正義(70卷)、春秋左傳正義(36卷)。
孔穎達等受命編定,歷三十餘年,參與者先後有五十餘人。其周易用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尚書為晉梅賾本、漢孔安國傳。詩經為漢毛亨傳、鄭玄箋。禮記用鄭玄注。左傳採晉杜預注。各經多據兩漢以來註疏刪定而成,“事必以仲尼為宗”,“去其華而取其實,欲使信而有徵。”
漢末以來,長期變亂,儒家典籍散佚,文理乖錯,且師説多門,章句雜亂,《五經正義》應時而出。《五經正義》現存於清《十三經注疏》之中。
唐太宗貞觀十六年(642)編成,永徽四年(653)頒行。凡士人應明經科,義理可據《正義》。《五經正義》中周易正義禮記正義,前書“先道而後形”。後書則重禮之義。
唐“五經”指周易、古文尚書、毛詩、禮記、春秋左傳,漢代“五經”之“禮”指儀禮,唐則為禮記。漢代春秋指春秋經,唐則為春秋左傳。 [1] 

五經正義成書背景

《五經正義》
《五經正義》(7張)
自東漢末年以後,唐初儒學內部宗派林立,戰亂四起,儒家經典散佚,文理乖錯。魏晉南北朝時期,國家長期分裂,經學也逐漸形成了南學、北學之爭。再加上儒學內部宗派林立,各承師説,互詰不休,經學研究出現一派混亂局面。
隋唐建立以後,為了統一的政權的政治、思想、文化建設的需要,亟需整頓混亂的經學,由朝廷出面撰修、頒佈統一經義的經書。
唐太宗下令召集當時一些著名的儒士共同撰修《五經正義》,因國子祭酒孔穎達年輩在先,名位獨重,故由他負責此事。孔穎達(574年—648年),字仲達,冀州衡水(今河北冀縣,一説衡水縣)人,唐代著名經學家、教育家,生於隋唐之際的官宦之家。據《舊唐書·孔穎達傳》記載,其“八歲就學,日誦千餘言。及長,尤明《左氏傳》、《鄭氏尚書》、《王氏易》、《毛詩》、《禮記》,兼善算曆,解屬文。”
《五經正義》撰成於貞觀十六年(642年),太宗下詔曰:“卿皆博綜古今,義理該洽,考前儒之異説,符聖人之幽旨,實為不朽。”付國子監施行,賜孔穎達物三百段。《五經正義》編成後,唐太宗雖給予很高的評價,並欲施行。但有太學博士馬嘉運撰文,“駁正其失,至相譏詆。”主要指出《五經正義》“頗多繁雜”,還有類似“彼此互異”,“曲徇註文”,“雜引讖緯”,甚至沿襲隋人舊説,不作甄別等問題。據説當時諸儒觀之,“服其精,”“亦稱為允當。”因此,“有詔更令裁定,功未就。”
永徽二年(651年,孔穎達死後3年),朝廷詔中書門下與國子三館博士、弘文館學士考正之,於是,尚書左僕射于志寧右僕射張行成,侍中高季輔就加增損,後又經馬嘉運校定,長孫無忌、于志寧等再加增損,於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頒行。

五經正義主要內容

五經正義書目結構

毛詩正義》七十卷,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等正義
尚書正義》二十卷,魏·王肅、(託)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等正義
周易正義》十卷,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禮記正義》六十三卷,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等正義
春秋左傳正義》六十卷,晉·杜預集解、唐·孔穎達等正義

五經正義卷數版本

《五經正義》的卷數,因版本不同,説法亦各異。流行的説法是180卷,其中《毛詩正義》40卷,《尚書正義》20卷,《周易正義》14卷。《禮記正義》70卷,《春秋左傳正義》36卷。
另據《四庫全書總目》:《毛詩正義》40卷,《周易正義》10卷,《尚書正義》20卷,《禮記正義》63卷,《春秋左傳正義》60卷,共193卷。據《十三經注疏表》(宋紹熙年間黃唐合刊):《毛詩正義》70卷,共223卷。
《五經正義》宋代收入《十三經注疏》,其卷數與此表同。清阮元加以校勘。中華書局以宋本為底本,加以清代校勘,為最佳版本。

五經正義內容特點

《五經正義》為經學義疏的結集。由於經書成書年代早,文字多晦澀難懂,記事又簡略不詳,給後人學習帶來不少困難。於是為經書作傳、注之風便盛行起來,常常一部經書就有各執一説的多家傳、注。
《五經正義》就是要從中選出比較好的注本,摒棄其餘雜説,對前代繁雜的經學解釋進行一番統一整理。又因前代注本也有難解之處,所以《五經正義》便依據傳、注又加以疏通解釋。可以説,《五經正義》是一部典型的以疏解經的着作。
孔穎達等撰《五經正義》時,調和毛鄭兩家之説,作為《詩經》的注。又用劉焯毛詩義疏》、劉炫《毛詩述義》為底本,再加疏解,撰成《毛詩註疏》,即《毛詩正義》。《詩經》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漢初傳詩的有齊、魯、韓、毛四家。齊、魯、韓三家為今文經學,被朝廷立於學官,設博士。《毛詩》出現較晚,是古文經學,至東漢章帝時才得立於學官,其主要着作為《毛詩故訓傳》30卷,此書為歷代古文經學家所推重。東漢兼通今古文經學的經學大師鄭玄撰有《毛詩傳箋》,為《毛傳》作注。
鄭箋》以宗毛為主,但也並非全部申毛説。其時,他已完成《禮記注》,故為《毛傳》作箋時,常用《禮》注《詩》,還用自己的觀點注《詩》,闡明《毛傳》中不明確之處,或用三家説申毛説,或用三家説難毛説。書成之後,影響頗大,《毛詩》地位日益穩固,三家詩逐漸走向衰微。由於《鄭箋》與《毛傳》多有異同,經學界或申鄭難毛,或申毛難鄭,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南北朝時,北朝兼崇毛、鄭;南朝崇毛,但鄭、毛之異同也是爭論的熱點。
唐代撰《五經正義》時,認為王弼的注獨冠古今,選用其作《周易》的官定注本。《周易》本是卜筮之書,充滿迷信色彩,漢代逐漸寢流於讖緯三國魏國的著名玄學家王弼乘其極敝而攻之,作《周易注》。書中革除漢儒利用五行比附人事,以互體、卦變來牽強附會、按文責卦的弊端,注重領會和把握《周易》中所包含的根本義理。他還用《老》解《易》,以玄理統易理,利用注《周易》而闡發玄學思想,使《周易》面貌為之一新,遠遠高於漢儒解《易》的水平。
王弼的《周易注》中包括《經》的部分,即六十四卦的卦爻辭,另有《傳》的《文言》、《彖辭》、《象辭》三部分。其餘《繫辭》、《説卦》、《序卦》、《雜卦》四部分由晉人韓康伯繼承王弼思想而續注,這一部分韓注被合於王弼注中,收入《周易正義》中。
《五經正義》為《尚書》選取偽孔安國傳為正統注本,遭到後代學者非議。漢初,社會上通行伏生傳《尚書》29篇,為《今文尚書》。漢武帝時,又從孔子故宅壁中發現《尚書》,由孔安國整理獻出,為《古文尚書》。魏晉之際,《古文尚書》亡佚。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奉上孔安國的《尚書傳》及《古文尚書》58篇,其中有33篇與《今文尚書》大致相同,另多出25篇。在當時無人懷疑其真實性,至唐代修《五經正義》時也自然選其為正統。至清代,已考定《尚書傳》與多餘的25篇《尚書》均為偽造。《尚書正義》中經的部分即包括與《今文尚書》相符的33篇和偽造的25篇,傳文即是偽造的孔安國的《尚書傳》。故經學家多認為據偽傳疏解的《尚書正義》不足取。
禮記正義》選用東漢鄭玄的《禮記注》。《禮記注》內容詳實,素為儒士所重,許多人為其疏義。至唐初,尚存有皇侃熊安生二家。唐修《禮記正義》,以皇侃的義疏為主要底本,以熊安生的本子補其不足之處
西晉杜預劉歆賈逵等前人解釋的基礎上,撰《春秋經傳集解》30卷,將《春秋》經文按紀年配合於《左傳》前面,併為之作注,是現存最古的《左傳》注本。至唐修《五經正義》,以《集解》之注再加疏解,成《春秋左傳正義》。
《五經正義》本着疏不破注的原則,疏解時一般不突破原書的範圍。如《毛詩正義》對《毛傳》與《鄭箋》之異同不加評説,對二者的分歧也不判斷其是非。《禮記正義》以皇侃、熊安生的疏為底本,每遇與鄭注相違之處,《正義》便務申鄭説,這就難免有牽強附會、曲從註文之嫌。《春秋左傳正義》也是如此,劉炫曾着文批評杜預注的一些錯誤,對劉炫的駁正,《正義》一概加以否定。這樣,承襲原書的某些錯誤,以訛傳訛,或自相矛盾之處就在所難免了。

五經正義貢獻影響

雖然《五經正義》在編撰中曾出現過不少疏漏, 《五經正義》之春秋正義可作為儒學發展史上的重要環節和集大成之作,它仍有重要歷史地位。不僅對唐代文化、思想、哲學、教育、倫理、社會輿論等的發展變化起過一定的作用,也對後世產生重要的影響。
皮錫瑞《經學歷史·經學統一時代》説:“由唐至宋,明經取士,皆遵此本。”在現有的《十三經注疏》中,唐人注者雖僅有唐玄宗御注《孝經》一種,但註疏則唐居其九,約佔70%,在史料的全面和見解的新異上也有一定特色,特別是大膽地吸收引進了魏晉南北朝以來一些玄學知識分子注經的成果,促使經學研究更加活躍和深入。
自《五經正義》始,經學朝着簡明和實用的方向發展,如在“禮”經中,取實用具體的《禮記》,而不取難懂、煩瑣的《周禮》和《儀禮》;在“春秋”經中只取簡明生動的《左傳》,而放棄曾經佔據統治地位的《公羊傳》和《穀梁傳》。這對唐以後學風由談玄轉向務實,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五經正義》引用大量史料詮釋典章制度、名器物色,又詳於文字訓詁,為後人研讀經書提供了方便。書中包含有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的豐富內容,是研究者的寶貴資料。
《五經正義》的撰着過程中,採摭舊文,取材廣泛,彙集了漢魏、兩晉南北朝時期學者的研究成果,故能融貫羣言,包羅古義,在唐代具有很高的權威性。由於《五經正義》具有很高的學術權威性,又是朝廷頒佈的官書,故士子相傳習誦,不易亡佚。被它選用的注本地位大大提高,得以流傳。更由於它收錄了大量重要古籍的內容,很多書在後世亡佚,後人全賴此書才得以窺其原貌。
雖然不少人批評《五經正義》在疏解上頗多煩言贅語,但它保存古籍史料之功不可沒。《五經正義》經官方頒定後,便成為士子習經和科舉考試的統一標準。自唐代至宋初,明經取士,以此為準。以科舉取士取代九品中正制,是社會的一大進步,《五經正義》順應科舉考試的需要,革除儒學多門、章句繁雜之弊,又折衷南學、北學(偏重南學),形成經義統一的經學,在當時確有不可否認的進步作用和積極影響。
《五經正義》的頒行標誌着經學史上一統局面的形成,為古代經學發展的重要階段。從此以後,士子誦習儒經及應試,必須嚴格以《正義》的義理為依據,不得另立新論,否則便被視為異端邪説。在思想、文化、學術領域實行如此專制的一統,其結果是不可避免地窒息了學術空氣,阻礙了經學的發展。

五經正義歷史評價

總之,孔穎達在隋唐之際是儒家教育思想的重要代表,有着濃重的傳統色彩,也有某些學術上的進步和思想上的獨到之處。孔穎達概述了《詩》、《書》、《禮》、《易》、《春秋》五經的基本內容,並論述了學習它們的重要意義與作用。他所強調的教學內容仍是儒家的經典。在隋唐儒學恢復統治地位的過程中,他是承上啓下、推波助瀾的關鍵人物,不僅將一生都獻給了儒家經學的教育事業,還對傳統儒學的教育理論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單純從學術的獨創性看,他沒有很多超越前人、獨樹一幟的成果,但就儒學復興統一和發展的歷史來看,其功績是不可低估的。
作為《五經正義》,在集前人研究成果之大成方面有很高的學術價值,只是在被定為官方統一教材後,變成經院式教條,很快失去其價值和生命力。這是《五經正義》這一代學術宏篇鉅製的悲劇,也是孔穎達封建時代學者和教育家的悲劇。從兼容眾家的思想庫到後來成為禁錮思想的枷鎖,嚴重地限制了唐以後儒家學術和教育思想的發展,這當然並非孔穎達本人的初衷,是歷史的侷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