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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
(中醫術語)
鎖定
- 中文名
- 五法
- 出 處
- 《傷寒五法》
- 類 別
- 中醫基礎術語
五法概念
2、醫書名。4卷(一作5卷)。明·陳長卿撰。撰年不詳。
五法解讀
五法,中醫中主要代指傷寒五法,系明代陳長卿將前人對於傷寒病證的治法歸納為發表、解肌、和解、攻裏、救裏五法。書中結合傷寒脈證詳論五法,理論聯繫臨牀實踐,有其獨到的見解。清·康熙年間石楷予以校訂,並加按語重刊。
五法中醫應用
1、發表法。
解表法,又名疏表。通過發汗以解除肌表之邪,故名。針對病證的寒熱,可分辛温解表和辛涼解表。
辛涼解表指用性味辛涼,具有疏風解熱作用的藥物,治療風熱表證或温病初起的治法。適用於惡寒輕而發熱較重,有汗的風熱表證。麻疹初期疹未透出時亦可應用。常用藥物有薄荷、荊芥、淡豆豉、桑葉、銀花、連翹、升麻、葛根等。代表方有桑菊飲、銀翹散、升麻葛根湯等。
辛温解表指用辛温發散藥物治療風寒表證的治法。適用於惡寒重而發熱較輕,全身痠痛,無汗的風寒表證。上半身浮腫較重的早期水腫證,兼有發熱惡風的風濕骨痛及外感風寒誘發的哮喘症等均可酌情應用。常用藥物有麻黃、桂枝、蘇葉、藿香、防風、荊芥等。代表方有麻黃湯、桂枝湯、香蘇散等。
2、解肌法
出《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即解除肌表之邪。是對外感證初起有汗的治法。《傷寒來蘇集》:“解肌者,解肌肉之汗也。”《温病條辨》:“傷寒非汗不解,最喜發汗;傷風亦非汗不汗,最忌發汗,只宜解肌,此麻桂之異其治,即異其法也。温病亦喜汗解,最忌發汗,只許辛涼解肌,辛温又不可用。”故臨牀上應針對病症的寒熱而採用辛温解肌法或辛涼解肌法。辛温解肌如桂枝湯,辛涼解肌如柴葛解肌湯。
3、和解法
是針對外感病,邪既不在表,又不在裏,而在半表裏之間,不能使用汗、下等法時,用以和解的治法。《傷寒論》的小柴胡湯,治温疫的達原飲,治温病似瘧的蒿芩清膽湯等,都是這一法則的例方。對內傷雜病氣機鬱滯,肝脾不和等,也適用和法。如肝氣鬱結而致月經不調用逍遙散;六鬱用越鞠丸,均屬本法範圍。《醫學心悟》:“有清而和者,有温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補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潤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義則一,而和之法變化無窮焉。”
4、攻裏法
下法,是運用有瀉下、攻逐、潤下的藥物以通導大便、消除積滯、盪滌實熱、攻逐水飲的治法。又稱瀉下、攻下、通裏、通下。凡是胃腸實熱積滯,燥屎內結,以及體內蓄水、冷積等邪實之證,而正氣未虛者,均可使用。分寒下、温下、潤下等,除潤下藥較和緩外,其餘多較峻烈,年老體弱慎用,孕婦和月經期勿用,無實結者不要輕易採用。
5、救裏法:
温法,回陽救逆法,救治陽氣將脱的方法。症見汗出不止,吐利,四肢厥逆,氣息微弱,脈微欲絕等為寒盛陽衰,陽氣將亡之候。急用四逆湯或參附湯挽回陽氣而救厥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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