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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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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國聯防(FPDA;英語:Five Power Defence Arrangements)是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在1971年簽訂的多方協議,主要商討當馬來西亞或新加坡遭受襲擊時,協議國採取的反應和所能給予的軍事援助。同時它也是馬新聯合空防系統(Integrated Air Defence System)的一部份,是西南太平洋地區第二大軍事安全組織。
中文名
五國聯防
外文名
Five Power Defence Arrangements
縮    寫
FPDA

五國聯防簡介

由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五國組成的軍事同盟組織。1971年4月,馬來西亞和英國於1957年9月簽訂的《英馬防務協定》行將到期,屆時英國將從新(新加坡)、馬撤軍。英為繼續維護其在東南亞的利益,積極策劃英、澳、新(新西蘭)、馬、新(新加坡)五國聯防來維持其在馬來西亞、新加坡的軍事存在。1971年4月15~16日,上述五國在倫敦召開部長級防務會議,簽訂《五國聯防協議》。又稱《五國防務安排協定》。主要內容有:1971年11月1日《英馬防務協定》期滿後,五國在防務方面進行合作;英、澳、新(新西蘭)在1971年底之後繼續在新(新加坡)、馬駐軍;如發生由外部組織或其支持的對新(新加坡)、馬任何形式的武裝攻擊或武力威脅,五國政府將立即進行磋商,以決定集體或單獨地採取措施對付這種攻擊或威脅;建立新(新加坡)、馬兩國統一的空防體系;設立聯合磋商委員會、聯合空防委員會和英、澳、新(新西蘭)聯合部隊司令部,司令部下轄一支由以上三國陸、海、空軍組成的聯合部隊。該協議於同年11月1日生效,五國聯防組織正式成立。其主要機構有:聯合磋商委員會(常設管理機構)、聯合空防委員會、五國海軍顧問小組、聯合部隊司令部等。1971年11月1日,英、澳、新(新西蘭)聯合部隊司令部正式啓動,聯合部隊的首任司令由澳軍官擔任。1972年起,五國開始舉行聯合軍事演習。此後,美在東南亞地區實施戰略收縮,被迫從越南撤軍,蘇聯乘機向東南亞擴張,並推行敵視新加坡的政策。懾於蘇聯的戰略壓力,澳大利亞、英國相繼從新加坡撤軍,導致聯合部隊司令部於1976年4月宣佈解散。但英、澳、新(新西蘭)對新(新加坡)、馬的防務承擔仍保持不變。1989年11月,新西蘭決定全部撤走駐紮在新加坡的軍隊,但強調將通過五國聯防與東南亞國家繼續保持防務合作關係。2001年美國“9・11恐怖事件”發生後,五國聯防組織逐步強化了以反恐為核心的軍事合作。2004年9月10日,該組織成員國召開第9屆國防部長會議,會議提出加強對付諸如海事恐怖活動等非傳統安全威脅問題。2008年後,五國聯防多次強調,支持各國在人道救援、災難拯救、災後管理及海事安全上進一步合作。 [1] 

五國聯防設置背景

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冷戰方酣,作為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原宗主國的英國勢力江河日下,難以承擔《英馬防務協議》帶來的責任,有意退出東南亞地區;而美國也拋出“關島主義”,在東亞尤其是東南亞進行重大戰略調整,美國承擔條約義務但鼓勵亞洲盟友自己承擔國內安全和軍事防務的責任,美國避免捲入越南式的戰爭。美英的戰略調整使原來在安全上依賴美英的馬來西亞、新加坡感到恐慌,在此情況下,《五國聯防協議》應運而生 [2] 

五國聯防聯防協議

1971年11月1日《英馬防務協定》期滿後,五國在防務方面進行合作;英、澳、新(西蘭)在1971年年底之後繼續在新(加坡)、馬駐軍;如發生由外部組織或其支持的對新(加坡)、馬任何形式的武裝攻擊或武力威脅,五國政府將立即進行磋商,以決定集體或單獨地採取措施對付這種攻擊或威脅;建立新(加坡)、馬兩國統一的空防體系;設立聯合磋商委員會、聯合空防委員會和英、澳、新(西蘭)聯合部隊司令部,司令部下轄一支由以上三國陸、海、空軍組成的聯合部隊。 [2] 

五國聯防歷史意義

五國聯防協定是冷戰的產物,如果説該協定簽訂成立之初由於兩極格局與集團政治,小國為保護自身安全而投身大國懷抱,五國聯防協議有其存在的基礎,那麼,在國際體系擺脱了冷戰格局的桎梏,各國集中精力發展經濟的時期,南海地區並未面臨外部安全威脅,包括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在內的東南亞國家也不可能遭到攻擊,如此,五國聯防協議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其影響日漸下降。但“911”事件以後,五國聯防增加了反恐的內容,是老樹發新芽,2004年五國舉行海上演習,首次將反恐內容列入其中,據析馬來西亞、新加坡是以借五國聯防協議反恐應對美國對東南亞特別的馬六甲海峽的滲透,這使五國聯防重新煥發“生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