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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通商大臣

鎖定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8月,中英《南京條約》簽訂,五口通商(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設欽差大臣,辦理外交及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務,故名五口通商大臣,由兩江總督耆英擔任。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3月,耆英改任兩廣總督,五口通商大臣衙門遂移到廣州,之後由兩廣總督兼任五口通商大臣一職。咸豐八年十二月(1859年1月),兩江總督何桂清任辦理洋務欽差大臣,五口通商大臣衙門遂移到上海,之後一直由兩江官員擔任。咸豐十年(1860)改稱南洋通商大臣,由江蘇巡撫兼任。同治四年末(1866)起由兩江總督兼任。1868年南洋大臣衙門遷南京。
中文名
南洋通商大臣
別    名
五口通商大臣
上海欽差大臣
類    型
清官名
簡    稱
南洋大臣
性    質
清末的在地方管理外交事務官員
駐    地
上海,南京
發生時間
1842年8月

南洋通商大臣官名簡介

南洋通商大臣,清官名,簡稱南洋大臣。和北洋通商大臣同為清末的在地方管理外交事務官員。

南洋通商大臣歷史背景

同治四年(1866),清政府將原來的五口通商大臣改為“辦理江浙閩粵內江各口通商事務大臣”,設在上海,後移南京,後來演變稱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管理長江及江蘇以南沿海各省通商口岸
南洋通商大臣初為專職,後由兩江總督兼任。其後兩江總督例兼遂成定製。歷任南洋通商大臣的有薛煥(五口通商大臣),李鴻章沈葆楨左宗棠劉坤一,端方,張之洞周馥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