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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
鎖定
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的五保供養對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對象指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但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 中文名
- 五保户
- 別 名
- 農村五保户
- 法律保障
-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 人口種類
- 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滿16週歲的村民
- 體現原則
- 法律保護老人和兒童
- 適用地區
- 農村地區
- 五保內容
- 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
- 拼 音
- wǔ bǎo hù
五保户五保對象
五保對象的確定:應當由本人申請或者由村民委員會提名,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審核公告,報鄉鎮政府審核、核實、批准,發給《五保供養證書》,憑《五保供養證書》享受五保待遇。
五保户內容
(1)供給糧油和燃料;
(2)供給服裝、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錢;
(3)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房;
(4)及時治療疾病,對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6)五保對象是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16週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
五保户標準
農村五保供養經費不得低於本地區農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純收入的60%。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第十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並根據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
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區域內公佈執行,也可以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後公佈執行。
國務院民政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制定工作的指導。
五保户形式
實行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根據五保對象的意願,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養,五保户入院自願,出院自由。實行分散供養的,應當由鄉鎮政府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受委託的撫養人和五保對象三方簽訂五保供養協議。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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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456 號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