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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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学中,如果两种不同的色光等量相加后形成白光,即两种色光(单色光或复色光)以适当的比例混合而能产生白色感觉时,则称这两种色光为互补色光,这两种颜色为互补色。例如,656nm的红色光和492nm的青色光为互为补色光。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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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迎煮红色与青色(水蓝色)互补,蓝色与橙黄色互补,黄挨鸦绿色与蓝紫色互叠协钻补,青绿色与品红色互补。互补色光之间,能够形成相互阻挡提懂婶的效果。补色相减(如颜料配色时,将两种补色颜料涂在白纸境承的同牛体汽一纸拒骗嫌巴婶抹点上)时,就成为黑色。
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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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量的红+绿=黄,与蓝互补
- 等量的红+蓝=亮紫,与绿互补
- 等量的绿+蓝=青,与红互补
美术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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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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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体与黑体
减色混合
非发光物体的颜色(如颜料),主要取决于它对外来光线的吸收和反射,所以该物的颜色与照射光有关。一般把物体在白昼光照射下所呈现的颜色称为该物体的颜色。如果将白昼光照射在黄蓝两种颜色混合后的表面时.因黄颜料能吸收白光中的蓝色光,而蓝色光能吸收其中的黄色光,结果使混合颜料显示绿色。这与色光的加色混合不同。
色盲与色弱
色盲分为全色盲和部分色盲。全色盲属于完全性视锥细胞功能障碍,是色觉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红色盲又称第一色盲,患者不能分辨红色与深绿色、蓝色与紫红色以及紫色;绿色盲又称第二色盲,患者不能分辨淡绿色与深红色、紫色与青蓝色、紫红色与灰色(临床上把红色盲与绿色盲统称为红绿色盲);蓝黄色盲又称第三色盲。患者蓝黄色混淆不清,对红、绿色可辨,较少见。
色弱分为全色弱和部分色弱。全色弱又称红绿蓝黄色弱,其视力无任何异常,在物体颜色深且鲜明时能够分辨;若颜色浅而不饱和时则分辨困难;部分色弱有红色弱(第一色弱)、绿色弱(第二色弱)和蓝黄色弱(第三色弱)等,患者对部分颜色感受力差,照明不良时辨色能力近于色盲,但物质色深、鲜明且照明度佳时辨色能力接近正常。 [2]
互补处理理论
德国生理学家黑林(Ewald Herring)于19世纪50年代提出颜色的互补处理(opponent process)理论,认为人眼中有三对互补色处理机制,三对互补色是:蓝黄、红绿、黑白,每一对中两种不能同时出现,三对互补机制输出的信号大小比例不同,人眼色觉就不同。按照黑林的意思,红绿是一对互补色,两种色光相加等于白色。而按照一般对“红”、“绿”的用法,红绿两种色光相加等于黄色光,而不是白色光。
其实三色素理论解释负后象现象更加直观:当人眼长久注视红色时,红色敏感细胞敏感性降低,以至白色显现出绿色,即(B,G,R)由(1,1,1)变成(1,1,1-Δ);而(1,1,1-Δ)可以分解成白色(1-Δ,1-Δ,1-Δ)和青色(Δ,Δ,0)。 [1]
阶段模型
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心理学家Hurvich和Jameson的推崇之下,一种结合两种理论的阶段模型产生。按照这种理论,颜色信号在视细胞阶段以三色素形式(即B,G,R形式)存在,而在神经节细胞阶段以互补色形式存在。视觉机制首先由B,G,R三色信号得到黄色和白色信号Y和W,B-Y得到蓝黄互补色信号, R-G得到红绿互补色信号,W和适应色或背景色信号相减,得到黑白互补信号。
此模型有下列问题:
- 1.“红”、“绿”的使用,前后不一致,如果红加绿等于黄,那么两者就不是黑林理论中的光学互补色, 两者相减是无意义的。
- 2.
由于上述原因,有些阶段模型假设R,G,B三者的线性组合(三者乘上不同的系数后相加减)产生红绿互补信号。有些模型也不再强调中间的黄色信号产生。但是这样一来,阶段模型的互补处理就变成线性组合处理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