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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貸款

鎖定
互聯網貸款指藉助互聯網的優勢,可以足不出户的完成貸款申請的各項步驟,包括瞭解各類貸款的申請條件,準備申請材料,一直到遞交貸款申請,都可以在互聯網上高效的完成。
2017年11月2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貸公司的通知》,決定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網絡(互聯網)小貸公司,禁止新增批小貸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1] 
2020年7月17日,銀保監會對外發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2] 
中文名
互聯網貸款
外文名
Peer-to-peer lending
發源於
英國
常見模式
b2cp2p模式

互聯網貸款相關事件

2015年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廣東省深圳市考察。在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李克強親手敲下電腦回車鍵,為這家國內首家開業的互聯網民營銀行完成第一筆放貸業務,一名卡車司機拿到這筆3.5萬元的互聯網貸款。 [3] 

互聯網貸款法律規定

關於借款協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關於對借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繫、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