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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敏中

鎖定
于敏中(1714年-1780年1月14日),字叔子、仲常,號耐圃、重棠。江蘇金壇(今屬常州)人。中國清代大臣,書法家、學者。 [18] 
于敏中年少時天資聰慧,勤奮過人。雍正七年(1729年),中舉。清高宗乾隆二年(1737年),于敏中一甲一名進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乾隆八年(1743年),任日講起居注官,先後出為山西鄉試考官、山東學政、浙江學政等,後入值上書房,任侍講學士,因才學出眾受到乾隆帝信任,不久遷為會試正考官、內閣學士、禮部侍郎、兵部侍郎等。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命軍機處行走,任方略館副總裁。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詔議開館校書,初劉統勳反對,于敏中主力開館。四庫全書館開,于敏中為正總裁。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1780年1月14日),因病去世,時年66歲。 [18] 
于敏中熟悉漢、滿、蒙、梵多種文字,擅長詩文、書法,尤其以楷書、行書出名,書風似董其昌。奉旨組織編纂《四庫全書》,主持且參與編纂《欽定臨清紀略》《欽定滿洲祭神祭天典禮》《錢錄》《欽定皇輿西域圖志》《國朝宮史》《户部則例》等多部類書、典籍,著有《素餘堂集》。 [18] 
叔子,一字重棠
耐圃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江蘇金壇
出生日期
1714年
逝世日期
1780年1月14日
主要成就
乾隆朝漢臣首揆執政最久者,擔任四庫全書正總裁
主要作品
《浙程備覽》《臨清紀略》
本    名
于敏中
官    職
文華殿大學士兼首席軍機大臣等
諡    號
文襄

于敏中人物生平

于敏中金壇望族

於氏為金壇望族,于敏中出身於詩禮簪纓世家。其曾祖父於嗣昌,乃明代萬曆進士于孔兼之孫,系順治十八年(1661年)進士,曾任山西襄垣知縣;祖父於漢翔,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進士,曾督陝西學政,風流文章,名噪一時;父親於樹範,曾召入內廷充武英殿纂修,參與編輯《康熙字典》《佩文韻府》等書,後調任浙江宣平知縣。于敏中幼年過繼給其叔於枋為嗣,於枋為雍正二年(1724年)進士,曾任翰林院編修,廣西、山東主考官。於枋後來得子,于敏中又歸其親生父母。
于敏中幼承家學,天資聰慧,五歲啓蒙,力學《四書》。其母親課讀甚嚴,經常立在窗下屏息靜聽其讀書。祖父於漢翔親授《大學》章句,使之能依集註解不謬。于敏中10歲時即通讀《五經》,認真評點。雍正七年(1729年),年僅15歲的于敏中應江寧鄉試,中式舉人。但首次赴京會試不期落第。回壇後重新擇師問業,拜同邑雍正癸卯進士王步青(字已山)為師,重新研讀《四書》及十三經。年及冠,博通經史百家、陰陽曆律諸書,旁及佛道之説。 [1] 

于敏中步入仕途

乾隆二年(1737年),于敏中參加丁已恩科會試,擢進士第一,時年23歲。從此,于敏中與其族兄于振並稱“兄弟狀元”,成為金壇科舉盛事。當年,他便入直翰林,授修撰,供職七年。以文翰受乾隆帝的賞識,直懋勤殿,累遷侍講,掌讀講經史,撰著朝事。
于敏中年少奪魁,春風得意。他文思敏捷,通熟掌故,文章冠絕一時,書法亦清秀灑脱,且能熟練掌握漢、滿、蒙、梵多種語言文字。他初入懋勤殿時,乾隆帝曾令其譯抄佛教經典《華嚴》《楞嚴》兩部經書,他先畫出一座寶塔形狀,用小楷寫經,凡是欄柱檐瓦窗階鈴索之處都有字,宛轉依線,讀之成文。這還不算難,難在每有“佛”字,一定要算定寫在柱頂或檐際的尊貴之處,不得亂填亂寫。為此軸《華嚴經寶塔》,于敏中排算了二年,寫了將近一年,成了書法史上一段佳話。他還集譯抄宣講於一身,縱論政事,極為得體,深受乾隆帝讚賞。 [2] 

于敏中平步青雲

乾隆九年(1744年),于敏中奉旨主持山西鄉試。乾隆十年(1745年),乾隆帝巡幸江南苑,問于敏中何為“治國要務策?”于敏中認為“治國要務莫過於興學得人,人才得即政事理。”乾隆帝點頭稱善,因此命其督山東浙江學政。于敏中為朝廷選拔人才,建修學宮,革除積弊,頗得士林讚譽。後奉旨回京直上書房,教習皇子皇孫,督課教學,嚴謹善教,深得帝寵,累遷內閣學士。乾隆十五年(1750年),復督山東學政。乾隆十九年(1754年),擢為兵部侍郎 [3] 
于敏中 于敏中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其父於樹範去世,于敏中歸籍服喪。守制不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于敏中受特詔赴京署刑部左侍郎。孰料,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嗣父於枋亡故。此次治喪後不久,他的生母也去世了,于敏中只好戴喪辦喪。為了早日返回朝廷,于敏中向朝廷隱瞞了喪母一事。御史朱嵇知道此事後,立即疏劾于敏中將“兩次親喪,矇混為一,恝然赴官。”于敏中卻申辯説,在六部任職的大臣與戍守邊疆的將士沒有兩樣,不應該為家事而影響國家大事。乾隆帝也因其職任不可替代,惜其文才,原諒了他的這次過失,反而斥責朱嵇“污人名節,不無過當”。當年年底,授于敏中户部侍郎。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月,命于敏中為軍機大臣,從此直接參與機務朝事。于敏中年紀比乾隆帝小歲,用事正當乾隆帝盛年,因此他行事檢點,大事小事都是謹慎奉旨而行,周密穩妥。乾隆帝作文賦詩,常常是即興而為,事先並無草稿。每次皇帝吟誦之後,于敏中便默記於心,然後再恭恭敬敬謄抄出來,一字不差。有一天早上,于敏中隨乾隆帝遊幸御花園,乾隆即興賦詩七首作文二篇。夜裏,乾隆收到于敏中所記之言,欣賞之餘不覺拍案驚奇,由此對其更加倚重。
乾隆三十年(1765年),擢户部尚書。于敏中僅有一子,名於齊賢,鄉試未能考中。乾隆考慮到其子已經長大,因此加恩予以依照尚書品級補為廕生,入學國子監。又因於敏中正室夫人已經病故,特封其妾張氏為淑人。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梁瑤峯進入軍機處,乾隆皇帝命其掌管詩文,而令于敏中專門負責國家政務。這樣,于敏中便可不再留心皇帝所作詩文了。一日,皇帝召于敏中和梁瑤峯入宮,又吟誦詩文,于敏中趕緊給梁瑤峯使眼色,而梁瑤峯茫然不知其意。等到皇上吟誦完畢,二人出來,于敏中等待梁瑤峯將詩文謄寫出來,但好長時間都不見動靜,便問梁瑤峯皇上的詩文謄寫好沒有。梁這時才恍然大悟,不免驚慌失措。于敏中説,我以為你是專管聖上詩文的,所以老夫便不再默記了。現在事已至此,你看該怎麼辦呢?梁瑤峯非常慚愧,無言作答。于敏中長嘆一聲道:讓我試着替你回憶一下吧。這樣,于敏中便默默地獨自一人坐在屋裏仔細回想,不一會兒便靠記憶全部背寫出來,全篇竟然只錯了一個字。 [4]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加太子太保。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于敏中升為協辦大學士兼户部尚書。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于敏中又晉升為文華殿大學士兼户部尚書、首席軍機大臣。無論是在朝廷,還是巡幸在外,他都是御前須臾不可離開的最顯眼的人物。朝中的許多重要決策,有些就是皇帝採納他的意見作出的,當時他已是朝野盡知的京中第一權臣。

于敏中四庫總裁

乾隆三十七年(1774年),安徽學政朱筠上疏《開館校書折》,奏請搜輯《永樂大典》中佚書。當時,內閣大學士劉統勳認為此非政務要事,不與動議。而於敏中對此奏議則深為讚賞,他力排異議,據理力爭,認為朱筠所奏“合我朝文治天下之大計,應予納用”。乾隆皇帝亦認為“真合朕意”,即被採納,下詔開四庫全書館,並命于敏中為《四庫全書》正總裁,主持其事。于敏中在辦理其他軍政職事的同時,十分重視《四庫全書》的編纂工作,從分別部類、釐定體例,到制定取捨標準及編纂規則,都提出了許多建議,做了大量工作。當朝廷在全國範圍搜訪徵集圖書時,于敏中還親自進獻珍本圖書17種,領導了《四庫全書》的編纂工作,這應該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貢獻之一。 [5] 

于敏中位極人臣

乾隆三十九年(1776年),宮內太監高雲從泄露了乾隆帝硃批道府記載,乾隆帝命將其鎖拿交御前大臣審訊。據高雲從招供,于敏中曾向他問及乾隆帝對觀亮評論的記載。另外還曾為自己買地受騙,懇求于敏中轉託蔣賜棨幫自己打官司。乾隆帝知道之後,非常惱火。于敏中誠惶誠恐,自責認罪,説高雲從確實曾面求轉託,而自己確實沒有答應。但不立即據實參奏,實屬錯謬。乾隆帝特發諭旨,嚴厲譴責道:“于敏中每日承蒙朕召,諸事應付,朕什麼話不能對他講?為什麼他還要轉向宮內太監探聽詢問有關消息呢?”並命將其交刑部嚴加議處。後來刑部議將革職,乾隆帝卻又親下詔書對他從寬處理,仍然將他繼續留任。
乾隆四十一年(1778年),于敏中因平定大小金川之亂有功,乾隆帝下詔嘉獎,還給於敏中賞戴雙眼花翎,賜穿黃馬褂,並圖其像於紫光閣。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于敏中病喘卧牀,乾隆帝隨遣御醫視治。病重期間,諭內務大臣和珅伴帝駕親臨探視,贈送人蔘二支,賜其七律一首。 [6] 
同年十二月初八(1780年1月14日),于敏中因病逝世(《清史稿》懷疑于敏中是飲鴆自盡),享年66歲,乾隆帝下詔優賜卹,入祀賢良祠,諡“文襄”,歸葬金壇涑瀆周莊村。 [7] 

于敏中死後譭譽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于敏中的孫子於德裕到官府控告其堂叔於時和侵吞其祖父在京資產,於本年三月轉移回金壇。乾隆帝十分重視,命大學士阿桂英廉查辦。由於於時和已先行回原籍,傳諭江蘇巡撫吳壇立即親赴金壇,查明於時和所佔于敏中原籍家產。查辦的結果令人震驚,素有廉直之名的于敏中,其京中及原籍家產竟值銀二百萬兩。乾隆帝十分惱怒,認為于敏中鉅額遺產“非得之以正者”。但仍然欲保全他的名節,諭示辦案大臣不必去追究于敏中生前之罪。此案經吳壇審明,於時和吞佔家產屬實,將於時和發往伊犁充當苦差,其帶往原籍的于敏中遺貲,酌情給於德裕三萬餘兩,其餘全部充公留給金壇地方作開河費用。緊接着,蘇松糧道章攀桂私下為于敏中營造花園的事情被發覺。乾隆帝認為,于敏中受地方官員的逢迎,是情理中事,既然他已經去世,就不必追究了,僅僅將章攀桂革職處理。 [8]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浙江巡撫王亶望、陝甘總督勒爾謹及甘肅通省官員在捐監折收之中捏災冒賑的貪污大案敗露。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核實,共計處死正法者56犯,免死發遣者46犯,冒賑貪污銀款達二百八十一萬一千三百五十餘兩,涉嫌此案的甘省貪官無一漏網。王亶望貪污案處理之後,乾隆便立刻覺察出,釀成這起空前巨案的元兇還不是王亶望,而是不久前故去的于敏中。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月,當殺掉了最後一批甘省貪官後,乾隆帝頒佈了一道洋洋千言的諭旨。上諭開頭便説,當年甘肅奏請恢復捐監時,“大學士于敏中管理户部,即行議準。又以若準開捐,將來可省部撥之煩,巧言飾奏,朕誤聽其言,遂爾允行”,乾隆帝也承認了自己在這件事情上的失誤。諭旨接下來説,“其時王亶望為甘肅布政使,持有于敏中為之庇護”,以至放手大貪其污。最後,諭旨筆鋒一轉,説于敏中“宣年力久,且已身故”,“朕不忍追治其罪”!這一道經過精心推敲的諭旨,再一次將於敏中的罪責輕描淡寫地遮掩了過去。
乾隆五十一年(1786)的二月初八,乾隆帝在把玩古董時,為了一件明朝嘉靖年間的古瓷觸動了情思。他由嘉靖皇帝的昏庸想到權奸嚴嵩的專擅,又由嚴嵩而想起了于敏中。為此,乾隆再次頒發諭旨,指責于敏中藉着皇帝恩眷,招權納賄,並聯系甘省貪污大案,推斷“于敏中擁有厚貲,亦必系王亶望等賄求賂謝”。因此,將於敏中撤出賢良祠,以昭儆戒。 [9] 

于敏中書法成就

于敏中書法作品 于敏中書法作品
于敏中博學多才,詩文雅正,是清代乾隆朝著名文人,內廷所撰誥命、制敕、傳記、詩章、務歸典要等諸多論作,大多出於他的手筆。因此,他在書法上也有相當高的藝術成就。由於康熙帝和乾隆帝的偏愛,並大力提倡,趙孟頫董其昌的書法在清初被捧為書學楷模而成為書壇正宗。清代書法家中師承趙孟頫和董其昌的不乏其人,而身居高官的書家中則更多。于敏中也不例外。他像乾隆皇帝一樣,主要是師承趙孟頫的書風。于敏中逸筆草草,濃潤圓熟,豪縱奇古,通篇志氣平和,墨跡古雅,蒼茫之意溢於褚墨之間,一點兒也不染清初館閣體媚態。 [10] 

于敏中軼事典故

于敏中商討纂修

在《四庫全書》纂修之初,編纂正總裁于敏中曾四次隨乾隆前往承德避暑山莊。這期間正是《四庫全書》體例草創、人員召集、工作籌備等事情多雜之時,于敏中採取書信遙控的方式,密授機宜。書信的接受者是在四庫全書館任總纂官的陸錫熊
于敏中三次過問某種古書的分類問題,將修書之初先定體例事宜,於無形中傳達給四庫館臣。他又事無鉅細,在信中狠抓錯字、訛字,甚至對校勘所用筆的顏色也十分上心。館中人員複雜,矛盾在所難免,于敏中授意陸錫熊諸人要心懷包容,以其他方式彌補不足。尤其關於無故添加謄錄人員一事(館員有利可圖),于敏中無可奈何之下,只能既取包容態度,又強調將事情掌握在可控範圍。他辦事講求效率,督導館員因時制宜、粗略並舉,尤其強調修書要得法,對大部頭著作採取化繁為簡的策略。遇到違礙之書,于敏中更是密授陸錫熊“有應毀之書,不可因其文筆稍好,略為姑容”。他是自知身份且以此來為皇帝效命的。但對於違礙問題不嚴重的書籍,如《容台集》,他認為只需刪去有礙者數條,其餘可以留存。但他同時也強調,不可由纂修官私下處理,必須奏他定奪,其謹慎小心可見一斑。于敏中寫給陸錫熊的信札共有五十六通,約一萬五千字,皆為商討纂修《四庫全書》事宜,未涉一字私事。 [11] 

于敏中收養公主

據《孔府檔案》記載,乾隆皇帝有一女兒是孝賢皇后所生,乾隆十分鐘愛,可惜公主臉上長了一塊黑痣,看相術説這塊黑痣主災,破災的唯一辦法是須將公主嫁給比王公大臣更顯貴的人家,那只有選擇孔府可以當得。因為只有衍聖公可以在皇宮的御道上與皇帝並行,而且皇帝到了曲阜後,也要向衍聖公的祖先孔子行三跪九叩之大禮,這是別的王公貴族都無法企及的。因而,乾隆第一次到孔府時,就説定了要將公主下嫁。但當時滿漢不可通婚,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乾隆帝就把女兒寄養在金壇于敏中家中,然後以於家女的名義嫁給孔府第七十二代衍聖公孔憲培。孔府的後人也不稱公主,而稱其於夫人。 [12] 

于敏中歷史評價

  • 乾隆帝:①大學士于敏中自辦理軍務以來,承旨書諭,夙夜殫心,且能鉅細無遺,較眾尤為勞頓。②遺疏不堪視,輓詞哪可忘;悲今如伯施,述古嘆文皇。③于敏中簡仼綸扉,不自檢束,既向宦寺交接,復與外省官吏夤緣舞弊。即此二節,實屬辜恩,非大臣所應有。若仍令濫邀世職,何以示懲?其孫於德裕現官直隸知府,已屬格外恩施,所襲輕車都尉世職即撤革,以為大臣營私玷職者戒。 [13] 
  • 李嶽瑞:金壇於文襄,在高宗朝為漢首揆,執政最久,恩禮優渥。輔臣不由軍力而錫世爵者,桐城張文和廷玉而外,文襄一人而已。 [14] 
  • 昭槤:於文襄敏中承其衣缽,入調金鼎,初尚矯廉,能以蒙上眷,繼則廣接外吏,頗有簋不飭之議。再當時傅文忠、劉文正諸公相繼謝事,秉鈞軸者,惟公一人,故風氣為之一變。其後和相繼之,政府之事益壞,皆由公一人作俑,識者譏之。然其才頗敏捷,非人之所能及,其初御製詩文,皆無預定稿本,上朗誦後,公為之起草,而無一字之誤。 [15] 
  • 《於氏漫鈔》:所到之處,興學育濟世之才,培植寒士,所拔皆知名之士。 [16] 
  • 清史稿》:高宗英毅,大臣有過失,不稍假借。世傳敏中以高雲從事失上意,有疾,令休沐,遽賜陀羅尼經被,遂以不起聞。觀罷祠之詔,至引嚴嵩為類,傳聞有無未可知矣。 [13] 

于敏中個人著作

于敏中在勤政之餘也筆耕不輟,著有:《浙程備覽》5卷,《素餘堂集》34卷,《於文襄論四庫全書手札》1卷。另外,還奉命纂修、考訂、彙編了《欽定臨清紀略》16卷,《欽定户部則例》120卷,《國朝宮史》36卷,《欽定日下舊聞考》160卷,《欽定滿州源流考》20卷,《欽定錢錄》16卷,《欽定西清硯譜》24卷,《欽定重刻淳化閣帖及釋文》10卷等,可謂著作等身,一心輔助乾隆推行文治天下。 [10] 

于敏中家族成員

  • 曾祖父:於嗣昌
  • 祖父:於漢翔
  • 父親:於樹範嗣父(叔父):於枋
  • 族兄:于振
  • 兒子:於齊賢
  • 從侄:於時和
  • 孫子:於德裕 [17] 

于敏中史書記載

《清史稿·卷三百十九·列傳一百六》 [13]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于敏中,字叔子,江蘇金壇人。乾隆三年一甲一名進士,授翰林院修撰。以文翰受高宗知,直懋勤殿,敕書華嚴、楞嚴兩經。累遷侍講,典山西鄉試,督山東、浙江學政。十五年,直上書房。累遷內閣學士。十八年,復督山東學政。擢兵部侍郎。二十一年,丁本生父憂,歸宗持服。逾年,起署刑部侍郎。二十三年,嗣父枋歿,回籍治喪。未幾,丁本生母憂,未以上聞。御史朱嵇疏劾敏中“兩次親喪,矇混為一,恝然赴官”。並言:“部臣與疆臣異,不宜奪情任事。”詔原之。尋實授。調户部,管錢法堂事。二十五年,命為軍機大臣。敏中敏捷過人,承旨得上意。三十年,擢户部尚書。子齊賢,鄉試未中式。詔以敏中久直內廷,僅一子年已及壯,加恩依尚書品級予廕生。又以敏中正室前卒,特封其妾張為淑人。三十三年,加太子太保。三十六年,協辦大學士。
  • 2.    清阮元《石渠隨筆》曰:“於文襄敏中書《華嚴經寶塔》,蓋先畫成塔形,小楷寫經於畫格內,凡欄柱、檐瓦、窗階、鈴索皆有字,宛轉依線,讀之成文,此尚非難,難在每有佛字,皆算定寫在柱頂及檐際諸尊處,不得亂為填寫。此數軸皆文襄初入懋勤殿時,奉敕所寫,凡排算二年,寫將一年,實為鉅製。”
  • 3.    《清史稿》:後奉旨回京直上書房,教習皇子皇孫,督課教學,嚴謹善教,深得帝寵,累遷內閣學士。乾隆十五年,復督山東學政。乾隆十九年,升兵部侍郎。
  • 4.    《清史稿》:二十一年,丁本生父憂,歸宗持服。逾年,起署刑部侍郎。二十三年,嗣父枋歿,回籍治喪。未幾,丁本生母憂,未以上聞。御史朱嵇疏劾敏中“兩次親喪,矇混為一,恝然赴官”。並言:“部臣與疆臣異,不宜奪情任事。”詔原之。尋實授。調户部,管錢法堂事。二十五年,命為軍機大臣。敏中敏捷過人,承旨得上意。三十年,擢户部尚書。子齊賢,鄉試未中式。詔以敏中久直內廷,僅一子年已及壯,加恩依尚書品級予廕生。又以敏中正室前卒,特封其妾張為淑人。三十三年,加太子太保。三十六年,協辦大學士。
  • 5.    《清史稿》:三十八年,晉文華殿大學士,兼户部尚書如故。時下詔徵遺書,安徽學政朱筠請開局搜輯永樂大典中古書。大學士劉統勳謂非政要,欲寢其議。敏中善筠奏,與統勳力爭,於是特開四庫全書館,命敏中為正總裁,主其事。又充國史館、三通館正總裁。屢典會試,命為上書房總師傅,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 6.    儒服由來體稱身,乞恩因以畫麒麟。詎圖章採榮梓里,亦謂勤勞同藎臣。緇席寧如赤帶子,鶯衣和著鷲翎人。木天從此增佳話,黃絹原舊冠榜賓。
  • 7.    《清史稿》:敏中為軍機大臣久,頗接外吏,通聲氣。三十九年,內監高雲從漏泄硃批道府記載,下廷臣鞫治。雲從言敏中嘗向詢問記載,及雲從買地涉訟,嘗乞敏中囑託府尹蔣賜棨。上面詰,敏中引罪,詔切責之曰:“內廷諸臣與內監交涉,一言及私,即當據實奏聞。朕方嘉其持正,重治若輩之罪,豈肯轉咎奏參者?于敏中侍朕左右有年,豈尚不知朕而為此隱忍耶?于敏中日蒙召對,朕何所不言?何至轉向內監探詢消息?自川省用兵以來,敏中承旨有勞。大功告竣,朕欲如張廷玉例,領以世職。今事垂成,敏中乃有此事,是其福澤有限,不能受朕深恩,寧不痛自愧悔?免其治罪,嚴加議處。”部議革職,詔從寬留任。四十一年,金川平,詔嘉其勞勩,過失可原,仍列功臣,給一等輕車都尉,世襲罔替。四十四年,病喘,遣醫視,賜人蓡。卒,優詔賜卹,祭葬如例,祀賢良祠,諡文襄。
  • 8.    《清史稿》:子齊賢,前卒。孫德裕,襲世職,以主事用。敏中從侄時和,擁其貲回籍,德裕訟之。江蘇巡撫吳壇察治,罪時和,戍伊犁。所侵奪者,還德裕三萬兩,餘充金壇開河用。
  • 9.    《清史稿》:蘇松糧道章攀桂為敏中營造花園,事覺,褫攀桂職。敏中受地方官逢迎,以已卒置不論。既而浙江巡撫王亶望以貪敗,上追咎敏中。五十一年,詔曰:“朕幾餘詠物,有嘉靖年間器皿,念及嚴嵩專權煬蔽,以致國是日非,朝多稗政。取閲嚴嵩傳,見其賄賂公行,生死予奪,潛竊威柄,實為前明奸佞之尤。本朝家法相承,紀綱整肅,太阿從不下移,本無大臣專權之事。原任大學士于敏中因任用日久,恩眷稍優。無識之徒,心存依附,敏中亦遂時相招引,潛受苞苴。其時軍機大臣中無老成更事之人,福康安年輕,未能歷練,以致敏中聲勢略張。究之亦止侍直承旨,不特非前朝嚴嵩可比,並不能如康熙年間明珠、徐乾學、高士奇等;即寵眷亦尚不及鄂爾泰、張廷玉,安能於朕前竊弄威福、淆亂是非耶?朕因其宣力年久,身故仍加恩飾終,准入賢良祠。迨四十六年甘肅捐監折收之事敗露,王亶望等侵欺貪黷,罪不容誅。因憶此事前經舒赫德奏請停止,于敏中於朕前力言甘肅捐監應開,部中免撥解之煩,閭閻有糶販之利,一舉兩得,是以準行。詎知勒爾謹為王亶望所愚,通同一氣,肥橐殃民。非於敏中為之主持,勒爾謹豈敢遽行奏請?王亶望豈敢肆無忌憚?于敏中擁有厚貲,必出王亶望等賄求酬謝。使于敏中尚在,朕必嚴加懲治。今不將其子孫治罪,已為從寬;賢良祠為國家風勵有位盛典,豈可以不慎廉隅之人濫行列入?朕久有此心,因覽嚴嵩傳,觸動鑑戒。恐無知之人,將以明世宗比朕,朕不受也。于敏中著撤出賢良祠,以昭儆戒。”六十年,國史館進呈敏中列傳,詔曰:“于敏中簡任綸扉,不自檢束,既向宦寺交接,復與外省官吏夤緣舞弊。即此二節,實屬辜恩,非大臣所應有。若仍令濫邀世職,何以示懲?其孫於德裕現官直隸知府,已屬格外恩施,所襲輕車都尉世職即撤革,以為大臣營私玷職者戒。”
  • 10.    《金壇于敏中家族的文化貢獻和文學成就 》
  • 11.    于敏中與《四庫全書》  .中國社會科學網[引用日期2015-01-28]
  • 12.    《孔府檔案》《孔府內宅軼事》
  • 13.    《清史稿·卷三百十九·列傳一百六》  .國學網
  • 14.    《春冰室野乘》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2-06]
  • 15.    《嘯亭雜錄·卷七》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2-06]
  • 16.    於文襄生平事蹟小考  .中國論文網[引用日期2015-01-29]
  • 17.    《清史稿》:子齊賢,前卒。孫德裕,襲世職,以主事用。
  • 18.    于敏中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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