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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山
(河北日報報業集團原黨委書記)
鎖定
- 中文名
- 于山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北遷西
- 出生日期
- 1961年1月
于山人物履歷
1979.09——1983.07,蘭州鐵道學院給排水工程專業學習;
1983.07——1986.08,鐵道部唐山機車車輛廠設備處助理工程師;
1986.08——1989.04,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環境工程專業學習;
1989.04——1994.02,唐山市規劃勘測設計院給排水工程師;
1994.02——1995.03,唐山市建築設計研究院給排水設計所副所長;
1995.03——1996.08,唐山市建築設計研究院給排水設計所主任工程師;
1996.08——2001.02,唐山市城建局副局長(其間: 2000.09——2001.01,在河北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2——2001.12,唐山市規劃局局長;
2001.12——2003.04,唐山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2.09——2003.01,在河北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3.04——2011.08,唐山市副市長(其間:2000.04——2006.03,在天津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11.08——2011.09,唐山市委宣傳部部長;
2011.09——2014.12,唐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于山擔任職務
于山人物事件
于山違紀被查
于山撤銷委員
2019年7月12日,政協河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中共河北省委建議,鑑於于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有關規定,免去于山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河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撤銷于山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河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3]
于山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山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于山,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于山在擔任河北省唐山市規劃局局長、副市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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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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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河北日報社)管委會主任(社長)、黨委書記于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9-06-19]
- 2. 河北檢察機關依法對於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0-02-28]
- 3. 省政協十二屆九次常委會會議決定和任免名單 .河北新聞網[引用日期2019-07-12]
- 4. 河北日報報業集團原管委會主任於山等人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