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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預防

(心理學術語)

鎖定
二級預防的目標是對心理障礙患者的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以爭取良好的預後並防止復發。 [1]  因為我們不可能做到總能防患於未然,心理障礙在各種人羣中都會出現,這是難免的。 [2] 
中文名
二級預防
外文名
secondary prevention
目    的
對心理障礙患者及早發現

目錄

二級預防措施

第一,定期對居民進行心理健康調查,確認引起心理障礙的危險因素和相關因素。指導居民按社區醫護人員的要求進行心理健康的自我評定,提高居民早期識別心理障礙的能力,儘早發現心理異常者。
第二,對可能患有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的人,指導其及時就診,接受諮詢和治療。心理衞生人員要定期進行家庭訪問,提供相應的指導和必要的干預,消除不良的家庭因素,教會家庭成員觀察病情,防止暴力行為和意外事件發生。
第三,給予精神疾病患者及時有效的藥物和心理治療及護理,儘可能縮短住院時間,使患者儘早地返回家庭和社會。 [2] 

二級預防擴展

隨着對精神障礙採取預防、治療和康復“全程治療"的策略實施,三級預防模式未能有機地將預防、治療與康復三者整合。迄今為止,大多數精神障礙的病因未明,儘管一級預防“最積極、最主動”,但缺乏清晰的概念。Mrazek和Haggerty提出了比較精細的概念框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啓發性,主要內容如下: 預防僅用於精神障礙發生前的干預, 二級與三級預防被分別替換為治療與康復,從而使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與康復統一起來,成為一個連續體。
預防可分為 3個不同層次:
1.一般性預防干預(universal preventive interventions) 服務的對象是一般公眾或整體人羣,如向他們宣傳、普及精神衞生知識,提高公眾的精神衞生水平。
2.選擇性預防干預(selective preventive interventions) 服務的對象是具有易患精神障礙危險因素的亞人羣,如教育“三陪女”使用“安全套”以避免或減少因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而引起精神障礙。
3.指徵性預防干預(indicated preventive interventions) 服務的對象是具有精神障礙的早期表現或具有精神障礙素質因素,但尚不符合診斷標準的個體。因此,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及可利用的資源,有的放矢地針對整體人羣、亞人羣、個體開展預防性干預。 [3] 
參考資料
  • 1.    姜長青、楊宇飛.變態心理學:原子能出版社,2007.2
  • 2.    張伯源.變態心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6
  • 3.    郝偉,於欣,徐毅,吳愛勤.精神病學第6版:人民衞生出版社,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