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二級上將

鎖定
二級上將是中華民國時期(1912~1949)國民政府實施的軍銜制中將級軍官的軍銜稱謂。上將為現制將領最高軍階,於中將之上。上將又分為一級上將與二級上將,在此指二級上將。
在國民政府時期,依據當時陸軍服制條例附表,一級同二級上將領章都是金面三顆三稜角星,造成軍常服一、二級上將官階不分的情形。大禮服靠袖章辨別。政府行憲後,國軍參考美軍服制修改,二級上將肩、領章為三星。 [2] 
中文名
二級上將
出自年代
1912~1949
設置時間
1935年
授予人員
軍職人員
標    誌
肩章三顆星
所屬政府
國民政府

目錄

二級上將軍銜簡介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實施的軍銜制中將級軍官的軍銜稱謂。

二級上將設置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佈《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國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陸、海、空軍《官制表》和《士兵等級表》。1935年3月,頒佈了新的軍銜等級表,其中將官設置為:特級上將一級上將、二級上將、中將、少將特級上將、一級上將和二級上將常服的軍銜標誌,抗日戰爭勝利前都是金版領章上綴3顆三角星抗日戰爭勝利以後,常服的軍銜標誌,由領章改為肩章,二級上將為3顆五角星,一級上將、特級上將分別為4顆星、5顆星。因此,也分別被俗稱為“三星上將”、“四星上將”、“五星上將”。 [1-2] 
參考資料
  • 1.    徐平.舊中國的軍銜制度[J].炎黃春秋,2002,(09).
  • 2.    徐平.中國百年軍服:金城出版社出版,2005-4:53頁、58頁、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