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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上將
鎖定
二級上將是
中華民國時期(1912~1949)國民政府實施的
軍銜制中將級軍官的軍銜稱謂。上將為現制將領最高軍階,於
中將之上。上將又分為
一級上將與二級上將,在此指二級上將。
在國民政府時期,依據當時陸軍服制條例附表,一級同二級上將領章都是金面三顆三稜角星,造成軍常服一、二級上將官階不分的情形。大禮服靠袖章辨別。政府行憲後,國軍參考美軍服制修改,二級上將肩、領章為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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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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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上將
- 出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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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1949
- 設置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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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
- 授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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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職人員
- 標 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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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章三顆星
- 所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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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
二級上將軍銜簡介
二級上將設置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佈《陸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國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陸、海、空軍《官制表》和《士兵等級表》。1935年3月,頒佈了新的軍銜等級表,其中將官設置為:
特級上將、
一級上將、二級上將、中將、
少將。
特級上將、一級上將和二級上將常服的軍銜標誌,抗日戰爭勝利前都是金版
領章上綴3顆
三角星。
抗日戰爭勝利以後,常服的軍銜標誌,由領章改為
肩章,二級上將為3顆五角星,一級上將、特級上將分別為4顆星、5顆星。因此,也分別被俗稱為“三星上將”、“
四星上將”、“
五星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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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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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平.舊中國的軍銜制度[J].炎黃春秋,2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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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平.中國百年軍服:金城出版社出版,2005-4:53頁、58頁、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