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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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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無明,教義名數。
中文名
二種無明
類    型
教義名數
對“無明”的一種分類。(1)“相應無明”與“獨行無明”。《瑜伽師地論》卷五八等説,“無明總有二種”:一、“煩惱相應無明”,謂“無明”體現在貪等根本煩惱中,由於與此煩惱相應,為此煩惱所有,故曰:“非無愚痴而起諸惑,是故貪等餘惑相應所有無明,名煩惱相應無明。”略稱“相應無明”。二、“獨行無明”,指不與其他煩惱相應,唯單獨作為一種具有障覆諦理功能的“心所性”的存在:“若無貪等諸煩惱纏,但於苦等諸諦境中,由不如理作意力故,鈍慧士夫補特伽羅諸不如實簡釋,覆障、纏裹、闇昧等心所性,名獨行無明。”此“獨行無明”又名“獨頭無明”、“不共無明”。“不共”,泛指不與“他”相共,即獨特、自有等。又據《成唯識論》卷五等引契經説:“不共無明微細恆行,覆蔽真實”,“障聖慧眼”,是故“異生類恆處長夜,無明所盲,惛醉纏心,曾無醒覺”。即此作為第七“末那”識的性能。但此“不共”,亦可分為二種:“恆行不共”,所謂“餘識所無”,即唯第七識末那具有的“無明”。“獨行不共”,所謂“此識非有”,即不在第七識而是第六識所有之無明。(2)“俱生無明”與“分別無明”。《廣五藴論》等所説:“無明者”,“謂於業、果、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所謂“俱生”,指與生俱有的先天性無明,“謂禽獸等”;“分別”,指後天與諸多錯誤觀念有關的種種虛妄分別的無明,“謂諸見相應,與虛妄決定、疑煩惱所依為業”。此論又説一種“不俱生無明”,“謂貪相應等”,相當上述之“相應無明”。 [1] 
參考資料
  • 1.    任繼愈主編.《佛教大辭典》: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