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二審刑事判決書

鎖定
二審刑事判決書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或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對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刑事判決進行審理後製作的判決文書。
中文名
二審刑事判決書
定    義
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或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對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刑事判決進行審理後製作的判決文書
又稱“終審判決書”。其作用是及時、有效地糾正原判中可能發生的錯誤,確保判決正確無誤,切實保障國家的利益和訴訟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確認原判決量刑恰當則維持原判,認為原判決不當則另行改判。若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則裁定撤銷原判,責成初審法院重新審判。它的內容主要包括:抗訴人、上訴人身份事項,案由,二審查證的事實,重新審理的結淪等。文中認定的事實必須是經過二審法院全面審理後查證無誤的。對原法院作判決的態度應明確,作出的結論要合理合法。 [1] 
參考資料
  • 1.    莊濤等主編,寫作大辭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2年04月第1版,第475-4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