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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主

鎖定
在封建租佃制發展過程中,逐漸發生了土地所有權、租佃權和使用權分享的情形。有的人租佃了土地,自己並不種,而是轉手出租,從中盤剝圖利。這種從事中間剝削的人,對土地所有者來説是佃户,而對直接生產者來説則是地主,也就是近代所謂的“二地主”。 [1] 
中文名
二地主
出現時期
封建租佃制發展過程中
參考資料
  • 1.    曾瓊碧.中國史研究·1987年2期·宋代租佃官田的"二地主":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1987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