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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評價

鎖定
事後評價,是指即環境影響評價滯後。在建設項目進入設計、施工甚至投入生產經營等階段之後方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依照各國法律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是一種預斷評價,應在建設或開發項目進行設計之前完成,對項目可否建設或可否在某一地區或地點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事先作出肯定與否定的評判。評價滯後實質是不顧項目的環境後果,是一種違法行為。 [1] 
中文名
事後評價
定    義
環境影響評價滯後
事後審査,違憲審査方式之一。憲法監督機關依照法律程序對某些頒佈實施後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規的合憲性進行的審查。如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的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行政法規等即屬事後審査。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