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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主任

鎖定
事務主任,中國舊時管理學校總務後勤工作的行政負責人。1933年3月,教育部頒佈的《中學規程》第102條規定:“六學級以上之中學,得設事務主任一人,掌理教務及訓育以外之事務。”並規定此職務“由專任教員兼任”。同時頒佈的《師範學校規程》亦有同樣規定。新中國成立後改稱總務主任。 [1] 
中文名
事務主任
屬    性
舊時管理學校總務後勤工作的行政負責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