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乾安縣經濟局

鎖定
2005年政府機構改革,撤銷原經濟貿易局、民營經濟發展局、工業總公司、二輕局,組建經濟局,並將這四個機構的職能一併劃轉到經濟局。
中文名
乾安縣經濟局
所屬地區
乾安縣
屬    性
政府機關
內設機構
10個

乾安縣經濟局主要職能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按國家、省、市和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核、核准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省、市和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吸收創新。
(七)組織協調全縣鐵路、公路等運輸和外貿貨運,綜合管理全縣聯合運輸工作;協調處理全縣運輸中的重大問題,管理鐵路道口工作。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縣內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管理。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指導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革、改組、兼併、破產等工作。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六)擬訂食品、電子信息、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的行業政策、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乾安縣經濟局內設機構

縣經濟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檔案、機要、接待、信訪、保密、保衞、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內發文審核、編髮、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職工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局重點工作和績效考核監察、監督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局內階段性工作計劃、總結及其它綜合性文稿。
(二)運行監測科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各階段工業經濟形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開展企業產需銜接和扭虧增盈工作。提出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承擔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濟運行統計工作和工業企業入統計口徑工作;蒐集、整理、分析和發佈工業經濟運行信息。
(三)中小企業科
負責中小企業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擬訂中小企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計劃、審核與上報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鄉鎮企業工作。
(四)交通能源科(節能監察科)
參與各種運輸方式的組織協調;協調處理全縣運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外貿貨物運輸工作;負責全縣鐵路專用線和鐵路道口管理;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保障;提出工業用電相關政策;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企業電力需求狀況,協調解決工業用電供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點企業用電保障工作;負責縣電力設施保護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縣進網作業電工管理辦公室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企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協調組織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縣節能監察中心日常工作。
負責用能單位履行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用能的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依法實行監測,對設計、生產單位是否採用或者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的情況進行檢查;開展節能執法活動及組織業務技能培訓考核;受理全縣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訴,查處嚴重浪費能源及其他違法、違規用能行為。
(五)科技技改科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及全縣用於工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分析考核工業固定資產完成情況;組織擬訂原材料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負責技改專項資金的審核與上報工作。研究擬訂非政府投資項目備案制的具體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技改項目的備案、審核、核准、審批等前期工作;研究擬定和落實工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的政策、法規和措施;負責國家和省投資的重點產業技術開發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重點技術創新、新產品試生產(新技術推廣)等項目計劃和專項資金年度投資方向;開展新技術推廣應用工作;參與組織國內外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六)創新創業科
負責指導全民創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廣泛吸納社會人員就業工作;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經營管理;負責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整合社會資源為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服務。負責中小企業創業孵化基地、各類園區建設與發展工作;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市場開拓工作;負責中小企業誠信制度建設;負責特色工業園區建設情況調度及專項資金的審核與上報工作。指導全民創業、創業輔導、教育培訓、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指導中小企業管理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者素質;負責軍民、軍工工作。
(七)企業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並實施企業改革方案;承擔縣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兼併破產和縣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妥善處理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組織實施國有企業金融債務化解工作和國有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負責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推薦、申報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工作;負責提出企業發行債券的初審意見;推進全縣股權質押融資工作和培育多次層資本市場;指導和協調全縣工業企業管理創新工作;加強全縣企業家隊伍建設和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企業人才工作和企業培訓工作;協調指導企業信息化建設和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縣企業家聯合會日常工作,搭建和完善為企業家服務的平台。負責局屬企業財務監督、檢查及生產經營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企業日常管理工作。
(八)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協調指導全縣城區集體經濟發展;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上報工作。
(九)軟件信息科
指導全縣軟件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指導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根據國家無線電頻譜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全縣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全縣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根據授權,處理涉外無線電相關事宜;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行業發展科
承擔全縣通用機械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組織制定地方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推進汽車零部件深度國產化和地方性配套體系建設;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全縣消費品、醫藥及食品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編制全縣民用爆破器材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生產計劃;負責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對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